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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库作业感染新冠肺炎 居家办公发生人身伤害 连续参与疫情防控累倒在家里 …… 疫情期间 劳动者发生这些情形 能否认定为工伤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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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有超过14个省份的疫情处于中高风险水平,而这些省份约占全国GDP的54.4%。随着其他地方的病例激增,这将会影响的是国内一半GDP和人口。面对新一轮疫情的来势汹汹,劳动关系领域不稳定因素激增,企业可以通过哪些路径减负自救? 路径一: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自2020年首次疫情爆发,企业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提起单方解除权的劳动案件激增。那么何为“客观情况”?法律亦有规定,即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虽然该定义由于出现较早而未提及疫情防控,但根据上海高院的规定,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以受疫情影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重点审查当事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从律师角度来看,司法实践能否支持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生效判决,一般需要满足以下五点:1)合同解除应以双方协商为前提;2)企业是否因突发事件而导致经营受到“严重、直接”的影响;3)突发事件对企业产生的影响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