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7-27
    百问通
    <section style="text-indent: 2em;"><span>夫妻忠诚协议是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约定的夫妻双方不得违反的婚外性行为义务,约定的违约责任或者是为了惩罚有过错方而达成的协议。其内容主要为一旦出现一方不履行忠诚义务时,可以变更夫妻人身权利义务或财产权利义务 ,目的是为了维系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持续稳定。</span></section> <section style="text-indent: 2em;"><span>夫妻忠诚协议,事实上就是夫妻二人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的协议。夫妻忠诚协议的内容大致包括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发生不忠行为则必须离婚,同时有不忠行为的一方将丧失子女探视权、监护权,并于婚后放弃共同财产中的部分归对方或子女等第三人所有。</span></section> <section style="text-indent: 2em;"><span>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署忠诚协议的情形,如夫妻双方约定:&ldquo;双方应互敬互爱,对家庭、配偶、子女要有道德感和责任感。若...
  • 2022-07-25
    百问通
    “假离婚”并非法律术语,意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约定暂时离婚,待既定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行为。 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为了取得购房资格、规避夫妻债务或者追求其他利益等,采取通谋离婚的形式来达到目的。然而很多情况下,夫妻双方的通谋离婚很可能演变为因一方拒绝复婚导致最终彻底分手。 那么,如何评价“假离婚”时在民政部门达成的离婚协议书的效力,以及应否按照该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新颁布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此有无相关规定呢?今天京小槌通过一个具体案例带大家来了解一下。 案情回顾: 王某与林某于1985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一子,现均已成年。王某、林某于2016年签署《说明》,内容如下:王某、林某去办理离婚手续是为了方便海淀某小区201号房子的出售,二人名下的其他财产不做分割,是共同财产。次日,双方签订《协议书》,内容如下:北京海淀区某小区201号为王某、林某共同财产。新购朝阳区某小区506号房屋也为王某、林某共同所有。签订该《协议书》当日,双方登记离婚。离婚后,男...
  • 2022-07-22
    百问通
    前言: 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署忠诚协议的情形,如夫妻双方约定:“双方应互敬互爱,对家庭、配偶、子女要有道德感和责任感。若一方在婚姻期间由于道德品质的问题,出现了背叛另一方的不道德行为(婚外情),要赔偿对方名誉损失及精神损失费100万元。”在忠诚协议签署后,如果一方发现另一方有出轨行为的,能否以另一方违反忠诚协议要求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另一方支付名誉损失及精神损失费100万元?对于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给出了明确意见。 最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婚姻家庭的倡导性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理解适用 关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署忠诚协议是否有效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理解与适用》一书中明确:夫妻之间签订忠诚协议,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自愿履行,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间...
  • 2022-07-20
    百问通
    据东方资讯报道,近期,湖南长沙一男子做DNA鉴定后精神崩溃一事情在网上引发热议,他万万没想到自己养了这么多年的两个孩子竟然都不是自己亲生的。   据DNA亲子鉴定师介绍,张某在看到DNA鉴定报告书上的“排除”二字后,整个人想寻短见,名亲子鉴定师反应过来后立即上前制止张某自残,然而张某虽然活了下来,但却精神失常了。   据悉,在第一个孩子出生时,张某一家人都很开心,张某父亲还曾拿出200万奖励儿媳,然而他们却不知道,这孩子并非是张家的骨肉。儿媳见张某家人出手如此阔绰,心中便起了歪心思,起初她准备和张某离婚与前男友在一起,但她为了“赚钱”她决定留下来了。   之后,张某第二孩子也出生了,这一次张某也同样给予媳妇不少奖励,两个孩子前后给了妻子三百多万。但纸是包不住火的,张某妻子与前男友的事情还是被他发现了,他带着忐忑的心情来到了DNA鉴定中心,鉴定结果直接让他精神崩溃。 婚内与他人生娃是否可以主张赔偿? 步入婚姻的殿堂,就是对对方一生的承诺,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根...
  • 2022-07-19
    百问通
    婚姻自由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的基本原则,是法律赋予每个自然人的权利,任何人都可以在法律限度内基于个人意志自主决定婚姻的问题,包括结不结婚、和谁结婚、怎么结婚、要不要离婚、和谁再婚等,他人无权干涉和阻挠。 我们平常所说的“一夜情”“包养情人”通奸,通常是够不上重婚的。 重婚是同一人同时两次结婚,拥有两个配偶的行为,又细分为法律上的重婚、事实上的重婚。 法律上的重婚很好理解,指登记结婚两次。一般很少有人胆子大到这个程度。 事实上的重婚,是指男女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同时周围的群众也认为其是夫妻关系的行为。这个就相对常见一些。 注意同居与事实上的重婚区别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简单一点解释就是两人是偷偷摸摸的还是光明正大说自己是夫妻。 前者受道德谴责,离婚时可以离婚补偿,后者是犯罪。 而我们一般所说的“一夜情”“包养情人”往往是以私下偷偷摸摸的,偶发性的,不会以夫妻名义公开进行,也未经登记,因此不属于重婚行为。 何谓重婚?所谓...
  • 2022-07-19
    百问通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彩礼纠纷案件中能否将对方当事人的父母列为共同被告的答复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385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提请最高人民法院对涉婚赠与行为法律效力及时出台合乎法理的司法解释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认为涉婚赠与行为是附条件的赠与,在没有与对方缔结婚姻或最终离婚的情况下,赠与行为所附条件不复存在,我们同意您的观点。 对于婚前给付财物的性质问题,有学者称为附条件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目的一方给予对方财物,一般数额较大。附条件赠与行为,如果条件不成或条件消失,给付方可请求返还。在农村特别是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来说,结婚给付财物(俗称彩礼)的现象比较普遍,通常是因旧俗所累,并非自愿。当两人因种种原因不能成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予以返还,法院一般应予支持,这也符合公平的法律理念和民间的风俗习惯。 针对审判实践中越来越多的彩礼纠纷,为了统一裁判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
  • 2022-07-19
    百问通
    近年婚姻家事类案件每年数量已超过 100 万,是民事领域最主要的案件类型之一,涉及争议类型多样复杂,感情因素、证据收集、事实认定以及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因素等都会对裁判结果产生影响。 由此,最高院民一庭针对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形成了 49 个实务解答,并做了重点的分析。 01 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 1. 在诉讼中,当事人自愿离婚,并就财产问题、债权债务处理达成一致,第三人是否能以确认该协议的生效民事调解书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答: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只能是婚姻缔结的双方,不列案外第三人为诉讼当事人。 一般情况下,第三人认为调解协议侵犯其合法权益申请再审缺乏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应予以驳回。但人民法院发现确有错误,又必须再审的,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精神走审判监督程序办理。 2. 债务人(被执行人)已通过离婚协议或法院的离婚判决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人民法院可否直接追加被执行人的原配偶为被执行人执行其财产?  答:根据相关法律精神,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离婚判决对财产分割的处理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但不能对抗其...
  • 2022-07-18
    百问通
    贵州女子喻某甲的丈夫,与同县男子冉某某的妻子为亲兄妹,两对夫妻均于2002年结婚。2015年,喻某甲外出打工,与冉某某产生感情并共同生活,喻某甲还生下了一个女儿。家人发现后,冉某某写下保证书,称不做背叛夫妻感情的事,但此后两人继续以夫妻名义生活。 近日,中国检察网公布了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喻某甲、冉某某明知双方有配偶仍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应当以重婚罪追究刑事责任。 内容显示,被告人喻某甲,女,1982年生;被告人冉某某,男,1978年生。两人均为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 喻某甲与杨某乙于2002年3月27日登记结婚,冉某某与杨某丙于2002年2月5日登记结婚,杨某乙与杨某丙系亲兄妹。 2015年,喻某甲外出浙江杭州、嘉兴、等地打工期间,与冉某某产生感情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16年3月,喻某甲生育一女儿喻某某被家人发现,冉某某因此当着亲人面写下不做背叛夫妻感情事情的保证书,后冉某某与喻某甲继续以夫妻名义生活并抚养喻某某。 起诉书显示,喻某甲于2021年3月22日主动投案,冉某某于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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