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例】-【案情:社会保险纠纷案件】-【结果,胜诉】

发布于: 2022-01-24 15:22

苏州中院发布2013年度劳动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之四:李某诉某公司社会保险纠纷案
——约定不参加社保,单位仍需承担职工医疗费

  【案情】某公司职工李某向公司提交申请,主要内容为:“公司已依法告知其参加社会保险的事宜,并敦促其提供相关资料,经本人慎重考虑,决定不参加社会保险,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及后果均由我本人承担。请将公司应承担之社会保险费随工资发放给本人”。为此,该公司未为李某办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后来,李某因脑出血、肋骨骨折、肺挫伤在医院住院治疗,共支付医疗费6万余元。李某申请公司支付相关医疗费。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之间合意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判决公司赔偿李某相应医疗费损失。
  【法官说法】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属于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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