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发布2021年十大典型案例之五】-【案情:因产业政策等问题经过八次拍卖未能处置】-【结果:完美的处理了债权及补偿款等问题】

发布于: 2022-02-21 14:14

案情简介
  2014年5月29日,仪征法院受理对江苏苏港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港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清算组担任苏港公司管理人。2014年10月30日,仪征法院组织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15年8月25日,裁定宣告苏港公司破产。根据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报告,自2019年4月起至2021年2月期间,管理人依法将苏港公司破产财产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进行共计8次挂牌拍卖,均因无人报名而流拍。
  裁判结果
  2021年12月13日,管理人以起拍价1.84亿元进行第九次挂牌,最终以2.34亿元成交。2021年12月24日,仪征法院组织召开苏港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表决通过苏港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仪征法院裁定认可。2021年12月28日,仪征法院根据管理人申请裁定终结苏港公司的破产程序。
  典型意义
  苏港船厂破产案是仪征法院审理的单体最大的船企破产案件,涉及债权人人数众多,债权金额巨大,破产财产因产业政策限制等问题经过八次拍卖未能处置,职工、施工队等债权人信访矛盾长期无法有效化解,审理过程历时7年之久。仪征法院成立由院长牵头,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破产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业化破产审判团队,建立政府主导风险管控与事务协调、法院主导司法程序的一体化处理模式,将资产处置纳入党委政府的招商引资工作,通过府院联动破解职工安置、资产处置等难题,以2.34亿元成功拍卖江苏苏港造船有限公司破产财产,争取拆迁补偿款1950万元,将闲置土地和房屋对外租赁,实现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目标,盘活33.47万平方米沿江土地和4.5万平方米的厂房资源,为258名职工追回欠薪930万元,近3亿元的金融债权得到有效保护,200余万元欠缴国家税款得以全部追回。
  该案的成功审理是仪征法院坚持法治化与市场化的破产审判原则与思路,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达到闲置资源盘活、产业转型升级、平衡各方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良好效果,为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积累了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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