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第三人实际履行合同情形下合同当事人的认定 二、催收公告能否使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的债权“起死回生” 三、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满足某种条件时合同自动解除,当该条件成就时,能否认定此合同不经通知对方即已解除 四、合同因违约解除后,违约金条款可否继续适用 五、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有何区别 六、旅游合同之诉能否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七、定作人发现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有质量瑕疵,应当在多长时间内提出异议 八、同一建设工程存在“黑白合同”的情形下,在判断工程价款结算根据时,是否需要考虑“白合同”的效力 九、因土地补偿费分配方案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引发的纠纷,不属于“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产生的争议 十、购房人因卖房人违约而遭遇限购政策,还能否请求合同继续履行 十一、出租方未按约定开发土地,又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将部分土地出租用于建造仓库,该《租赁合同》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01. 第三人实际履行合同情形下合同当事人的认定 问: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