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中,建筑工程经常会被发包、转包或层层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因此引发的问题很多,关于这些工程的实际施工人如何主张权益,实务中争议不断。那么,实际施工人受伤后,转包链条上的各方要如何确定赔偿责任?一起看看下面的案例吧~ 基本案情 被告陕西某工程公司承建生活配套用房建设工程,并将工程中的外墙抹灰、保温、真石漆的劳务施工转包给本案被告李某某,被告李某某又将其转包给了被告付某某,本案原告李某甲系被告付某某雇佣的施工人员。 2021年9月,李某甲在施工中未系安全绳,从二楼平台摔落受伤,住院治疗29天。经鉴定,李某甲构成两处十级伤残,护理期90日、营养期90日。事发后,付某某只支付了医疗费,其他费用不予赔偿。因原告受伤的赔偿问题达不成一致协议,故诉至法院。 裁判结果 一、由被告付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赔偿原告李某甲各项损失计152393.04元; 二、被告陕西某工程公司、李某某对以上赔偿义务负连带责任; 三、驳回原告李某甲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例解读 本案系个人之间形成的劳务关系,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因劳务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