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8-25
    百问通
    一、写在前面 “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法中处于特殊法律地位,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实际控制人担保需要履行特殊程序、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管理不当,须对外部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那么,“实际控制人”如何认定? 二、强制清算责任纠纷的法律规定 0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第二百一十六条(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0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2020修正) 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
  • 202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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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34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如何正确理解该条款?最高法院出版的《人民司法》2021年第7期刊登了最高法院民一庭庭长郑学林等撰写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几个重点问题的理解与适用一文,对该问题进行了阐述,小编特选登如下,供读者们参考: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几个重点问题的理解与适用 作者:郑学林 刘敏 于蒙 危浪平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五、关于劳动合同期满后权利义务的确定   关于劳动合同期满后权利义务的确定问题,...
  • 202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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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当股东无偿接受公司转账的时候,有可能造成公司与股东的人格混同,股东由此就可能要为公司的债权人埋单。那么,如果判断公司与股东的人格混同呢?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最高法民申5116号民事裁定书中认为:“三家公司之间存在人格混同。除上述财...
  • 202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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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导案例181号 郑某诉霍尼韦尔自动化控制(中国) 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22年7月4日发布) 关键词  民事/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性骚扰/规章制度 裁判要点 用人单位的管理人员对被性骚扰员工的投诉,应采取合理措施进行处置。管理人员未采取合理措施或者存在纵容性骚扰行为、干扰对性骚扰行为调查等情形,用人单位以管理人员未尽岗位职责,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管理人员主张解除劳动合同违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 基本案情 郑某于2012年7月入职霍尼韦尔自动化控制(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尼韦尔公司),担任渠道销售经理。霍尼韦尔公司建立有工作场所性骚扰防范培训机制,郑某接受过相关培训。霍尼韦尔公司《商业行为准则》规定经理和主管“应确保下属能畅所欲言且无须担心遭到报复,所有担忧或问题都能专业并及时地得以解决”,不允许任何报复行为。2017年版《员工手册》规定:对他人实施性骚扰、违反公司《商业行为准则》、在公司内部调查中...
  • 202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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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实务中,有关员工辞职的问题一直颇有争议,比较常见的情形有: 员工递交了辞职信但企业不批准,走不了怎么办? 员工递了辞职信马上就要走,企业怎么办? 员工提前一个月递交了辞职信,到期后企业说没收到,不让走怎么办? 员工递交了辞职信后又反悔,想把辞职撤回来,企业不同意怎么办? 争议焦点各种各样,不一而足。 那么,有关员工辞职权益的那些事,劳动法是怎么进行规制的呢? 【基本案情】 马某于2001年11月20日入职某公司任供应链部门高级总监。2014年10月24日,马某向公司递交了书面辞职信,辞职原因为“个人原因,想另寻发展机会”,最后工作日为2014年12月15日。马某辞职后,公司高管曾找其谈话,表达挽留之意,马某最终还是选择离职,公司只好安排其他人接替马某工作,并办理相关工作交接。 12月10日,马某因家族变故,向公司多名高管发送电子邮件,提出撤回辞职信,愿意继续留在公司工作。12月11日,公司高管回复,表示欢迎马某留下继续工作,但因马某职位已有人接替,公司提供了另外两个职位供马某选择。双方未能就新的工...
  • 2022-07-08
    百问通
    指导案例180号 孙贤锋诉淮安西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22年7月4日发布) 关键词  民事/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性判断   裁判要点 人民法院在判断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的合法性时,应当以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出的解除通知的内容为认定依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用人单位超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中载明的依据及事由,另行提出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存在其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并据此主张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 基本案情 2016年7月1日,孙贤锋(乙方)与淮安西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区公司)(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乙方工作地点为连云港,从事邮件收派与司机岗位工作;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甲方违约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经济...
  • 2022-07-05
    百问通
    合同解除,是指对于已经生效的合同,其中一方在该合同权利义务尚未终止前向另外一方作出的解除且不再履行合同义务的意思表示。合同解除,可以分为单方解除与双方协议解除。在本期分享中,本律师向各位介绍的内容是关于单方解约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借鉴。   一、约定解除 根据《民法典》第158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562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律师建议:为方便当事人及时有效的解除合同,建议在合同中明确解除合同的具体情形,一定要具体、可操作,不能含糊不清或者可能会引发争议,越具体越好。同时,还要明确另一方在收到了一方的解除合同通知后仍不配合办理解除合同后续事宜的,应当承担相应的、具体的违约责任。防止一方拖延履行,造成另一方损失持续扩大。   二、法定解除 根据《民法典》第563条的规定,...
  • 202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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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要旨 涉案《证明》材料上“原有印章(印模)”处加盖公司印章,与公司使用的印章一致。虽然该《证明》系“先盖章后打印”,但本案无证据证明存在盗盖印章之事实,故该先行盖章行为具有概括性授权和追认属性。 案例索引 《四川国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高坪区海凤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2019)最高法民申4393号】 争议焦点 “先盖章后打印”的文件是否有效?其属性应该如何认定? 裁判意见 最高院认为:经审查,国丰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本案借贷关系存在本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非法集资”等犯罪线索。经鉴定,“3.20《承诺书》”及“4.2《证明》”上出现与诚信公司、国丰公司备案印章不一致的非备案印章。国丰公司印章被伪造的事实虽然与本案有牵连,但与本案民间借贷纠纷不是同一法律关系。原审法院依据本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的规定,继续审理本案,并无不当。国丰公司主张&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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