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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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要旨】案涉房屋虽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但法院可在综合分析房屋的购买时间、产权登记时间、购房款支付和购买后的使用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认定房屋应为其父母的家庭共有财产。并据此认定该子女对案涉房屋的权利不足以排除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最高法民申6800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李灏舸,女,1998年5月25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盛,辽宁开元来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李瑞泉,男,1953年11月30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唐昆,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李洪霖,男,1965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薛英,女,1970年10月3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大连威兰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黄浦路****。 法定代表人:李洪敏...
  • 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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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 古人言:“一日夫妻,百世姻缘。百世修来同船渡,千世修来共枕眠。”古人又言:“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夫妻一方患重病,另一方该怎么办?本文所谈的案例中,女方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男方不同意支付医疗费用的情形。幸运的是,法官在当时法律规范的框架内,作出了一份温情满满的判决,解决了女方无钱治病的难题。 ▶案情简介 张某某(女)、徐某(男)于1984年登记结婚。2018年6月底起,双方因故分居生活。2018年7月,张某某起诉离婚,徐某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驳回。 张某某身患癌症,在治疗中。张某某虽有大病医保,有退休金,但不足以支付持治疗所需的费用。2017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某地房屋被征收,徐某与征收实施单位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约定徐某可获得动迁补偿款600余万元。2018年,徐某领取房屋被征收补偿款共计190余万元。2019年春节前,徐某给予张某某1万元。张某某因治病无钱,故诉至一审法院,要求依法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 ▶裁判结果 一审判决:房屋被征收补偿款600余万元的一半归张某某个人所有。 二...
  • 202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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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实施后,离婚协议书该怎么写才正确呢? 下面附上2022最新 离婚协议书范本 供大家根据自己情况参照修改       2022年离婚协议书(范本) 男方:××,××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身份证号:××××××××××××××××××。 女方:××,××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身份证号:××××××××××××××××××。 男女双方于××年×月×日在××民政局(办)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协议人双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已无和好可能。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避免轻...
  • 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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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户口处理 户口纠纷不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公安机关也无权干涉。而涉及一方或孩子户口迁移,必须要双方配合提供户口本原件及相关证件。 因此应在协议中写明不迁出户口或者不配合办理手续的法律责任,来约束当事人。 二、姓氏处理 若双方协商一致要更改孩子姓氏,应在离婚协议中写清楚,这样一方就不能要求法院责令恢复姓氏。 若一方担心对方更改孩子的姓氏,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子女姓氏并约定足额的违约金或其他违约责任,这样可以有效限制对方的行为,尽量减少诉讼。 三、夫妻之间补偿、赔偿及债务的处理 若存在婚内借款、补偿、困难帮助、过错损害赔偿、擅自处分房产等情形,应该和对方协商如何处理并在协议中写明。 四、抚养费约定 如果双方不作特别约定,根据法律规定,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三项。 笼统地约定抚养费数额,对抚养方和子女往往有失公平。而教育费和医疗费的多少,是离婚时无法准确预计的,要等实际发生才能明确,且生活费也是随着物价上涨而不断攀升。 建议双方约定每月支付一定金额的生活费,且逐年递增(约定具体...
  • 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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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对原来的《婚姻法》做了一些的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家庭编解释(一)》)也对原来的一系列《婚姻法司法解释》做了修改和完善。有些修改特别是实质性的修改,对当事人的影响很大。本文仅就《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中涉及的与时间相关的一些问题,并结合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2〕17号】等的规定,进行梳理和总结,以供讨论、适用。限于篇幅,本文仅就几个问题,如婚姻无效、婚姻被撤销、离婚损害赔偿、财产再次分割等情形的法律时间要求进行梳理。 在此特别着重说明的是: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但如果被告一方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家庭暴力的,则可以认定为出现“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再次起诉则不受6个月限制。 特别说明:我们不创造...
  • 202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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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决配偶一方对债权人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那么在执行程序中可否追加配偶的另一方为被执行人?如果判决后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让另一方也承担偿还责任? 一、法院依法判决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为一方债务,债权人不得在执行程序中直接追加另一方为被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规范执行行为切实保护各方当事人财产权益的通知》【法〔2016〕401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在执行程序中直接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的,应严格限定于法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情形。各级人民法院应严格依照即将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避免随意扩大变更、追加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夫妻债务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7]48号】第二条规定:“未经审判程序,不得要求未举债的夫妻一方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在(2015)执申字第111号民事裁定书中认为:“本案焦点问题为:执行程序中能否以王宝军所负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为由追加...
  • 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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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了,今后父母给子女购房,得留有书面证据,否则可能会视为借款!!! 裁判要点: 在当前高房价背景下,部分子女经济条件有限,父母在其购房时给予资助属于常态,但不能将此视为理所当然,也绝非法律所倡导,否则严重违背法律公平正义之理念。子女成年后,父母已经尽到了抚养义务,并无继续提供供养的义务。子女买房是父母出资,除明确表示赠与外,应当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京民申2635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李颖,女,1991年生,汉族,住北京市大兴区。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刘金塔,男,1972年生,汉族,农民,住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黄敬华,女,1972年8月1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 一审被告:刘如河,男,1991年生,汉族,住北京市大兴区。 再审申请人李颖因与被申请人刘金塔、黄敬华及一审被告刘如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8)京02民...
  • 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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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父母出于对子女的爱,即使孩子未成年,也想在房产证上加上子女名字。那么怎么在房产证上加子女的名字呢?房产证上加子女的名字会有什么法律风险?   把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好处   1.把房子直接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即方便又省钱,还能减少税费;   2.房子可以作为婚前财产,不用担心子女离婚时房子遭分割;   3.能给子女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   4.如果父母的生意失败,还能给父母留下一笔东山再起的资本。   把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   可以体现你对孩子的爱   也给家长带来了以上所说的好处   但是把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的风险   也是大大的   房产证上写子女的名字会有什么风险呢?   1 父母不能随意处置房产 在加名容易去名难。按照法律规定,房产证上如果有未成年子女名字,父母不能随意转让、抵押,父母只有在证明是为了子女的利益时,才能处置孩子名下的财产。比如证明是为了未成年子女治病、出国留学等。子女长大成人后,父母想变卖、赠与、抵押房产,也只有在儿女委托的情况下,父母才有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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