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1-20
    百问通
    裁判要旨:夫妻一方对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房屋对应增值部分向婚前购房的一方有权要求补偿,该种要求补偿的权利从性质上属于请求权,相较执行债权,不具有优先性,故其关于要求确权并终止对涉案房产50%份额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争议焦点:婚前一方以个人名义首付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另一方是否有权申请排除对该房产的执行? 裁判意见 广东高院认为:本案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综合当事人诉辩意见,本案争议焦点在于许昭瑜主张对涉案房产享有50%产权应否得到支持以及其对涉案房产是否享有足以排除执行的民事权益。涉案房产登记张东侠一方名下,但案外人许昭瑜作为其配偶,对涉案房产究竟享有什么性质的权利,需要找准对应实体法仔细甄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
  • 2022-01-20
    百问通
    现实生活中,常常存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到底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呢?现今《民法典》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哪几种情形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毒债、赌债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今天,笔者围绕上述问题与大家进行详细探讨。 一,《民法典》相关规定 笔者为大家总结了现行的《民法典》对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个人债务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以及《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
  • 2021-10-15
    百问通
    离婚损害赔偿的过错行为 包含的具体情形: 重婚: 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的,构成重婚。 《民法典》第1041条明确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重婚行为严重违反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侵犯了夫妻中另一方的配偶权,同时构成刑事犯罪。   与他人同居: 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以合法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前提,故本条(《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删去了《婚姻法》第46条中“有配偶者”的表述。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条规定,《婚姻法》第3条、第32条、第46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重婚行为以外的有配偶者与他人不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行为,同样违反一夫一妻制,构成对配偶权的侵犯。   实施家庭暴力: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家庭暴力既包括身体暴力,如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饿冻、有病不给治...
  • 2021-10-15
    百问通
     1  确定诉讼主体和起诉时间 夫妻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其中提起诉讼的一方为原告,另一方则为被告,且无时间限制。 但下列情形除外: ◆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 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前次诉讼中的“原告”不得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离婚; ◆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前次诉讼中的“原告”不得在六个月内又起诉; ◆ 现役军人的配偶未经军人同意,不得起诉离婚。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  确定受诉法院 ◆ 被告有经常居住地(即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除外)的,原告应当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向被告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 夫妻双方均离开户籍所在地超过1年,但被告又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向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
  • 2021-10-14
    百问通
    1  遗产范围 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 2  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继承人的范围、继承的顺序,以及遗产分配的原则,均是按法律规定处理的一种方式。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特殊的丧偶儿媳、女婿)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不分男女都享有平等的继承权。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均等.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应继承的遗产的制度。 3 法定继承权是长辈在身前未立遗嘱,死后子女及晚辈继承的一种继承方式。 申请法定继承公证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当事人是身份证、户口簿。 2.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留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 全体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4. 法定继承人死亡的应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5.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提交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书。 6. 继承人中有失...
  • 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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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2018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四条 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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