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维、彭玉蓉组织卖淫案 案由: 刑事>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组织卖淫罪 案 号:(2017)湘刑终83号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公开类型: 001/ 审理法院: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17.05.04 案件类型: 刑事二审 审理程序: 二审 权责关键词: 主犯 从犯 胁从犯 从重 立功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罚金 并处 剥夺政治权利 全部财产 证据确实、充分 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未成年 刑罚:被告人于维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彭玉蓉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指控罪名: 组织卖淫罪 判定罪名: 组织卖淫罪 于维、彭玉蓉组织卖淫案——组织卖淫中有引诱、介绍卖淫行为的如何适用法律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于维,女,汉族,1987年10月10日出生。2016年1月15日被逮捕。 被告人彭玉蓉,女,汉族,1...
王爱国等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案——卖淫犯罪中两种行为的认定 案由: 刑事>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组织卖淫罪 刑事>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案 号:(2010)高刑终字第636号 公开类型: 文书公开 审理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 刑事二审 审理程序: 二审 权责关键词: 明知 犯罪组织 首要分子 从犯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缓期二年 审判程序 来源:金昌伟:《卖淫犯罪中两种行为的认定》,载《人民司法·案例》2011年第8期,第71页 刑罚:被告人王爱国、孙美玉、王思嘉、王爱宝、张田振犯组织卖淫罪,分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十五年、十四年不等的刑罚;判决被告人姚春宇、乔徽、康愉、王波、徐飞、梁三虎、段要磊、孙强、高云涛、骆彩霞、张权伟、史素琴、牛瑞瑞、符娟、刘勇、贾郑富、杨飞飞、周勇、刘秀岩、国长征、魏政杰、韩永刚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到...
刘晖等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协助组织卖淫案——组织卖淫行为的认定 案由: 刑事>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组织卖淫罪 刑事>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协助组织卖淫罪 案 号:(2006)苏刑终字第0176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公开类型: 文书公开 审理法院: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 刑事二审 审理程序: 二审 权责关键词: 犯罪故意 明知 犯罪组织 首要分子 从犯 牵连犯 犯罪手段 数罪并罚 吸收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罚金 并处 剥夺政治权利 全部财产 证据 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来源:赵祥东(本案主审法官):《组织卖淫行为的认定》,载《人民司法·案例》2007年第10期,第31页 刑罚:被告人刘晖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张伟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