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14 2021
    百问通
    1 两周岁以下的哺乳期子女的抚养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也就是说2周岁以下子女虽法律规定原则上由女方抚养,但法律并不禁止双方协商由男方抚养。上述不宜由女方抚养的情形中第三种情形属于模糊概念,但是实践中如女方无吸毒、赌博、家暴等严重过错,一般不予认定为第三种其他原因,也就是女方轻微过失一般不影响哺乳期子女抚养权。 2 两周岁以上子女抚养意见 1、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
  • 10-14 2021
    百问通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 (试行) 为倡导移风易俗的社会新风尚,进一步规范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审理,统一全市法院裁判标准,平衡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依法、公正审理此类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结合全市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裁判指引。 第一条彩礼的性质 彩礼是指以结婚为目的,按照当地风俗习惯,一方或其家庭成员给付另一方的礼金及贵重财物。 第二条彩礼的范围 彩礼包括但不限于见面礼、聘礼、上车礼、下车礼、改口费及价值3000元以上的首饰、电器、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等贵重财物。 第三条特殊情形 (一)男女双方在交往过程中为表达感情、出于自愿所给付的易损耗的日常用品,赠送的价值较小的物品,请客花费、逢年过节等人情往来的消费性支出,一般应认定为赠与行为;给付人要求返还的,不予支持。 (二)男女双方在交往期间,一方向另一方转账或以现金方式给付的有特殊意义数额的金钱,一般应认定为赠与行为,给付人要求返还的,不...
  • 10-14 2021
    百问通
    夫妻忠诚协议,是指鉴于婚姻双方不信任或为提醒双方避免出现不忠诚行为,所签订的书面协议,协议中往往约定违反忠诚义务一方(即所谓的“出轨方”)要向另一方承担赔偿金,或是部分或全部放弃夫妻共同财产。 近年来,夫妻间签订“忠诚协议”越来越常见,司法审判实践中对于“忠诚协议”的态度也越来越开明,基本上从最早的认为“忠诚义务属道德义务而非法律义务”,转变为“忠诚协议也是一种合同,如无无效事由,应受法律保护”。 那么,如何签署一份合法有效的“忠诚协议”?“忠诚协议”中约定哪些内容不会产生预期的法律效力? 案例一:(2019)川01民终1078号 2015年9月17日,杨某与刘某签订《婚内忠诚协议书》约定:“……3、若在婚姻关系期间,一方经语音、图片、视频、网络短信等其他方式被证明出现精神或肉体出轨的不忠诚现象(包括但不限于婚外情、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同居、重婚等行为)或对另一方有家庭暴力、遗弃、虐待等违反夫妻忠诚协议行为的,过错方的全部婚前...
  • 10-14 2021
    百问通
    甲、乙原系夫妻,二人婚后生育一名子女丙(现已成年)。甲乙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甲购买了房屋一套(代号A),并登记在甲个人名下。后来,甲乙离婚,该房屋仍归甲所有,登记在甲的名下。 再后来,甲遇到了丁,二人一见钟情,遂共同生活同居在了该房屋内。甲丁二人共同生活期间,甲向丁累计借款30万元,最终经过结算,甲给丁出具《借条》一份,借条明确:因甲向丁借款30万元,现因甲无力清偿,自愿将名下的房屋A抵押给丁,自本借条出具后,甲丁二人两不相欠,再无纠纷。 上述《借条》出具后,甲搬离了该房屋,留丁独自居住。一年后,甲意外身亡,乙、丙以甲的继承人身份将该房屋办理过户登记在二人名下,并作为原告诉讼至人民法院要求被告丁搬离该房屋。  一、本案中,该房屋的所有权是如何变动的? 首先,该房屋系在甲乙二人夫妻关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虽然登记在甲一人名下,但因婚姻关系的缔结导致二人的财产混同,在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涉案房屋亦为甲乙夫妻的共同财产。甲乙离婚之后,双方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涉案房屋仍归甲所有,属于甲乙双方分割夫妻共同财...
  • 10-14 2021
    百问通
    案例简介 原告薛某与被告王甲、王乙的父亲王某于2007年再婚,2019年王某因病去世。王某生前系离休干部,在其死亡后,单位发放一次性抚恤金173742元,被王甲一次性领取。原告薛某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返还全部抚恤金。原告主张,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并含有一定的精神抚慰性质,原告与王某系合法夫妻,有权取得抚恤金的所有权。二被告辩称,抚恤金是其父亲的个人财产,不同意分割,要求按照王某遗嘱处理。遗嘱的内容为:“我与薛某一起安度晚年,为以后大家和睦相处,特制定以下几点嘱托:一、我去世以后,我的房子和一切财产归儿女所有。二、我去世后,关于薛某的一切生活与我们的儿女无关。”立遗嘱人:王某(签名按印),当时人:薛某(签名按印),代笔人:王甲、王乙。2007年4月5日。原告称,对被告提交的遗嘱无异议,但原告并没有要求分配遗嘱中阐述的房产和财产,而是要求分割政府发放的抚恤金。社会保险事业处发放的相关费用不属于遗产,而是给予一起生活的近亲属的生活补助,不能按遗产继承分配,请求法院判决抚...
  • 10-14 2021
    百问通
    亲人因病去世,家人不知其储蓄账户密码,能否请求银行协助提取存款本息? 案情简介 李某与徐某登记结婚于2003年3月6日,两人均系再婚。徐某因病于2016年7月28日去世。2018年9月6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出具《存款查询情况通知书》载明,徐某的存款基本情况:账号62×××13截至2018年9月6日存款余额为935.31元(活期),账号16×××75截至2018年9月6日存款余额为20000元(定期)。本案中,徐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有原告李某华、原告徐某英、原告徐某秀、原告徐某鲍、原告徐某燕、原告王某。因原告不知密码,无法支取,故向法院提出以下诉讼请求:1.被告向原告支付徐某的存款20935.31元;2.诉讼费及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辩称】工行支行辩称,通过结婚证能够确认李某与徐某的夫妻关系,通过查看死亡证明也知道徐某已经过世了,在事实与理由中只能看出20000元存款,没有显示是定期还是活期,我方没法查询。是否曾经挂失不清楚。活期存折是否存在也不清楚,原告没有提供给我方进行查询,现在具体情况不清楚,徐某有多少子...
  • 客服
  • 返回顶部
https://affim.baidu.com/cps/chat?siteId=18831979&userId=44142515&siteToken=819bf25604f125c407ed2c41afb6822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