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启明诉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梅州市人民政府征收补偿纠纷案 粤行例第4号 关键词 行政/房屋征收/征收不当/征收范围/补偿安置 裁判要点 行政机关因拟定土地征收方案违反法律规定致使征收不当,受到侵害的利害关系人请求行政机关给予补偿安置等处理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生效文书编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粤行终1778号行政判决(2020年7月6日) 基本案情 2016年9月8日,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梅县区政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国道G206线梅城至畲江段改线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国道G206线梅城至畲江段改线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的函》,发布了《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决定征收梅县区梅南镇等集体土地141.1353公顷作为梅畲快速干线工程建设用地。同月23日,梅县区政府发布了梅县区府公〔2016〕13号《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对国道G206线梅城至畲江段改线工程建设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叶启明为梅县区梅南镇轩内村村民,在该村李坑塘有房屋一座,该房屋距...
饶国礼诉某物资供应站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21年11月9日发布) 指导案例170号 【关键词】 民事/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效力/行政规章/公序良俗/危房 【裁判要点】 违反行政规章一般不影响合同效力,但违反行政规章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将经鉴定机构鉴定存在严重结构隐患,或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应当尽快拆除的危房出租用于经营酒店,危及不特定公众人身及财产安全,属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应当依法认定租赁合同无效,按照合同双方的过错大小确定各自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5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第58条(注:现行有效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53条、第157条) 【基本案情】 南昌市青山湖区晶品假日酒店(以下简称晶品酒店)组织形式为个人经营,经营者系饶国礼,经营范围及方式为宾馆服务。2011年7月27日,晶品酒店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中标获得租赁某物资供应站所有的南昌市青山南路1号办公大楼的权利,并向物资供应站出具《承诺书》,承诺中标...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河南恒和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21年11月9日发布) 指导案例171号 【关键词】 民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优先受偿权/除斥期间 【裁判要点】 执行法院依其他债权人的申请,对发包人的建设工程强制执行,承包人向执行法院主张其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且未超过除斥期间的,视为承包人依法行使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发包人以承包人起诉时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超过除斥期间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注:现行有效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807条) 【基本案情】 2012年9月17日,河南恒和置业有限公司与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一份《恒和国际商务会展中心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案涉工程进行施工。2013年6月25日,河南恒和置业有限公司向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位于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的恒和国际商务会展中心工程。201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