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24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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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诉人(一审原告)沙明保,男,汉族,1973年1月16日出生,住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 上诉人(一审原告)沙明虎,男,汉族,1974年7月22日出生,住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 上诉人(一审原告)沙明莉,女,汉族,1976年8月30日出生,住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 上诉人(一审原告)古宏英,女,汉族,1952年11月24日出生,住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政府,住所地马鞍山市花山区花园路,组织机构代码00306859-6。 法定代表人倪志品,该区区长。 委托代理人唐书杰,马鞍山市花山区土地和房屋征迁安置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委托代理人徐亮,安徽明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沙明保、沙明虎、沙明莉、古宏英(以下简称沙明保等4人)因诉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行政赔偿一案,不服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7月20日作出的(2015)马行赔初字第00004号行政赔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2月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作出皖政地(2011)769号《关于马鞍山市201...
  • 01-2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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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协议变更、解除制度的整合与完善 陈天昊(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内容提要 将民事合同之情势变更、法定解除制度参照适用于行政协议,应当如何与行政主体单方变更解除制度相互衔接?结合既有规范及人民法院审判实践,可以看到,当发生协议相对人根本违约或遭遇不可抗力及情势变更时,缔约行政主体在原则上皆应参照适用民事合同之情势变更、法定解除制度;而仅在缔约行政主体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之客观事变乃源于公共利益需求新变化,并且涉案具体情形满足行政协议下单方高权行为之行使条件时,缔约行政主体才可以适用行政协议单方变更解除制度。为了完善两项制度的衔接,未来还需提升单方变更解除行为对协议相对人及社会公众的可预期性,并完备缔约行政主体在行政协议中主张情势变更的配套制度。 关键词 行政协议  不可抗力  情势变更  根本违约  公共利益 目   次 一、引言 二、行政协议的单方变更与单方解除 三、民事合同情势变更与法定解除制度的参照适用 四、制度整合与完善路径 五、结语 &nbs...
  • 01-2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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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并罚时最长20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跟刑事拘留一样吗?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都由公安机关执行,但两者有着本质区别: 第一,法律性质不同。行政拘留(又称治安拘留)尽管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处罚,但也只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而刑事拘留是在刑事诉讼中为了保障诉讼顺利进行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制裁手段。 第二,行政处罚的对象主要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刑事拘留的对则象是触犯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分子。 第三,适用的目的不同。行政...
  • 01-2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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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11月19日第一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 刘昆 2020年1月3日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促进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供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三条 政府购买服务应当遵循预算约束、以事定费、公开择优、诚实信用、讲求绩效原则。 第四条 财政部负责制定全国性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指导和监督各地区、各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政府购买服务管理。 第二章 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第五条 各级国家机关是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 第六条...
  • 01-2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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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关临近 新一轮疫情防护形势严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在这里小编提醒广大网友 以下疫情防控22种违法违规行为 及法律后果一定要了解 疫情防控22种违法违规行为 及法律后果   为帮助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掌握疫情防控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推动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依规高效进行,特编制以下22种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明白纸。   1.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公共场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配戴口罩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2.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有关场所,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拒绝配合身份登记规定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
  • 09-16 2021
    刑法
    改革开放的30年来,是逐步将公权力置于法治羁束之下的30年。不断前行的“民告官”法律制度,已成为法治建设的重要指标,法院受理并审理行政案件从“鲜见”走向“常态”。本文从绝对时间、标的数额、管辖意义等三个不同角度选取“民告官”第一案,对案件相关特征进行横向分析,从中感受我国行政审判机制体制方面的改革步伐与力度。一、时间意义上的“民告官”第一案时间:1988年8月25日。原告:包郑照,浙江省苍南县农民。被告: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政府。案由:不服政府强制拆除房屋。案情:1985年8月5日,包郑照浙江省苍南县经?艚镇城建办批准,按规定向?艚镇城建办缴纳713元地价款,新建3间3层楼房。 1986年10月,包家在县房管处办理了房产产权登记。但不久,该楼房被县水利局认定为有碍防汛,属违章房屋,责令拆除。1987年7月4日,县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强制拆除这栋楼房被认为有碍防汛的部分。包郑照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审理法院: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审判庭审理。裁判结果: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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