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5-13
    百问通
    张利协助组织卖淫案——协助组织卖淫罪中非法获利的数额认定 案由: 刑事>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协助组织卖淫罪 案 号:(2018)渝0101刑初553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公开类型: 文书公开 审理法院: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 刑事一审 审理程序: 一审 权责关键词: 明知 主犯 首要分子 从犯 从重 应当从轻 累犯 立功 有期徒刑 罚金 并处 量刑建议 抗诉 来源:陈峰:《协助组织卖淫罪中非法获利的数额认定》,载《人民司法·案例》2020年第2期,第48页 刑罚:被告人张利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指控罪名: 协助组织卖淫罪 判定罪名: 协助组织卖淫罪   张利协助组织卖淫案——协助组织卖淫罪中非法获利的数额认定   【裁判要旨】  协助组织卖淫独立成罪是在其与组织卖淫罪罪质不同的基础上,为更好实现罪刑均衡价值而作...
  • 202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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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建组织卖淫案——组织卖淫罪客观方面的要件 案由: 刑事>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组织卖淫罪 案 号:(2013)闵刑初字第36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公开类型: 文书公开 审理法院: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原上海市上海县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 刑事一审 审理程序: 一审 权责关键词: 明知 希望 犯罪主体 主犯 首要分子 从犯 应当从轻 可以从轻 有期徒刑 罚金 并处 追缴 证据 初犯 偶犯 来源:王宇展,潘丙林,赵宇翔:《组织卖淫罪客观方面的要件》,载《人民司法·案例》2013年第14期,第62页 刑罚:被告人张建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指控罪名: 组织卖淫罪 判定罪名: 组织卖淫罪   张建组织卖淫案——组织卖淫罪客观方面的要件   【裁判要旨】组织卖淫罪中的组织性体现为对卖淫活动起到了控制、管理或支配作用,与犯罪主...
  • 202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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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维、彭玉蓉组织卖淫案 案由: 刑事>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组织卖淫罪 案 号:(2017)湘刑终83号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公开类型: 001/ 审理法院: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17.05.04 案件类型: 刑事二审 审理程序: 二审 权责关键词: 主犯 从犯 胁从犯 从重 立功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罚金 并处 剥夺政治权利 全部财产 证据确实、充分 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未成年 刑罚:被告人于维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彭玉蓉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指控罪名: 组织卖淫罪 判定罪名: 组织卖淫罪   于维、彭玉蓉组织卖淫案——组织卖淫中有引诱、介绍卖淫行为的如何适用法律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于维,女,汉族,1987年10月10日出生。2016年1月15日被逮捕。  被告人彭玉蓉,女,汉族,1...
  • 202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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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爱国等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案——卖淫犯罪中两种行为的认定 案由: 刑事>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组织卖淫罪 刑事>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案 号:(2010)高刑终字第636号 公开类型: 文书公开 审理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 刑事二审 审理程序: 二审 权责关键词: 明知 犯罪组织 首要分子 从犯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缓期二年 审判程序 来源:金昌伟:《卖淫犯罪中两种行为的认定》,载《人民司法·案例》2011年第8期,第71页 刑罚:被告人王爱国、孙美玉、王思嘉、王爱宝、张田振犯组织卖淫罪,分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十五年、十四年不等的刑罚;判决被告人姚春宇、乔徽、康愉、王波、徐飞、梁三虎、段要磊、孙强、高云涛、骆彩霞、张权伟、史素琴、牛瑞瑞、符娟、刘勇、贾郑富、杨飞飞、周勇、刘秀岩、国长征、魏政杰、韩永刚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到...
  • 202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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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晖等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协助组织卖淫案——组织卖淫行为的认定 案由: 刑事>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组织卖淫罪 刑事>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协助组织卖淫罪 案 号:(2006)苏刑终字第0176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公开类型: 文书公开 审理法院: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 刑事二审 审理程序: 二审 权责关键词: 犯罪故意 明知 犯罪组织 首要分子 从犯 牵连犯 犯罪手段 数罪并罚 吸收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罚金 并处 剥夺政治权利 全部财产 证据 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来源:赵祥东(本案主审法官):《组织卖淫行为的认定》,载《人民司法·案例》2007年第10期,第31页 刑罚:被告人刘晖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张伟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
  • 202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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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德华等组织卖淫案——组织卖淫、协办助组织卖淫犯罪中非法获利、犯罪所得的界分   【裁判要旨】  在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犯罪中,非法获利是指全部嫖资;犯罪所得是指扣除卖淫人员分成后行为人实际获得的嫖资;卖淫人员获得的分成系其个人违法所得,应在行政处罚中追缴,在刑事判决中不应重复追缴。  【案号】   一审:(2019)浙0108刑初54号   二审:(2019)浙01刑终423号  【案情】  公诉机关: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包德华、汤淑江、管敏强、林泉、应文萍。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11月,被告人包德华、汤淑江、管敏强、应文萍共同出资在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开设尊善足浴店,雇佣被告人林泉为店长负责店内日常管理,组织多名妇女以300元至338元的价格从事卖淫活动。后被告人应文萍于2018年6月5日退股。2017年11月至2018年6月5日期间,被告人应文萍伙同被告人汤淑江等人组织王某等多人卖淫2500余次,共计非法获利868066元。2017年11月至2018年7月12日期间,被告人包德华、汤淑江、管...
  • 2022-03-14
    百问通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前三款规定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三种行为类型,其中,第二款并未规定影响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这一特征。于是,对于缺乏这一特征的行为能否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在理论上与实践上均存在争议。争议的背后,主要是对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二款的保护法益与行为对象存在不同看法。本文侧重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发表浅见,以求教于同仁。   一、保护法益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第一种类型是,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第二种类型是,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第三种类型是,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三种类型的构成要件行为并不相同,但都以“后果严重”为要件。         从文理解释上说,第一种...
  • 2022-03-14
    百问通
    白云河故意杀人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22)吉0105刑初1号   公诉机关公诉机关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当事人  被告人白云河。曾因犯盗窃罪于2000年8月8日被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于2001年10月27日刑满释放。现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2021年9月6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于2021年9月2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长春市第三看守所。审理经过  被告人白云河犯故意杀人罪一案,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以长二检一部刑诉[2021]8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白云河犯故意杀人罪,于2022年1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姜长建、检察官助理张慧聪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白云河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检察院指控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白云河因感情纠纷与被害人孙某产生矛盾,并欲杀害被害人孙某,遂于2021年9月5日凌晨2时许,用私下配置的钥匙开门进入被害人孙某位于长春市二道区民丰三条与公平路交汇处的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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