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 大家经常会遇到熟人借钱的情况, 好不容易下定决心, 瞅瞅自己的余额, 才发现囊中羞愧。 突然灵光一现, 可以先从银行贷款, 再转借他人嘛。 这样做真的可以吗? 来看今日案例。 ▶▶基本案情 李某和胡某系朋友关系,胡某因资金周转,多次向李某借款共计40万元,后归还2万元。 2015年4月25日,胡某向李某出具借条一张,载明:“今借到李某人民币叁拾捌万元整,现金贰拾万元整,X行白金卡透支壹拾捌万元整。借款人:胡XX。”双方未约定利息及还款时间。 后来,李某多次向胡某催要借款,对方均以资金紧张等理由拒绝偿还。无奈之下,李某诉至法院,要求胡某偿还本金38万元及相应利息。 ▶▶裁判结果 沅江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合法的债务应当偿还。被告向原告借款38万元并出具借条虽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但其中18万元是从原告的银行信用卡透支而来,该一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另20万元为现金出借,故该借条中涉及20万元的部分合法有效,涉及18万元的部分无效,法院对原告李某主张20万元借款及其相关利息依法予以支持,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