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7-28 2022
    百问通
    裁判要旨 涉案《证明》材料上“原有印章(印模)”处加盖公司印章,与公司使用的印章一致。虽然该《证明》系“先盖章后打印”,但本案无证据证明存在盗盖印章之事实,故该先行盖章行为具有概括性授权和追认属性。 案例索引 《四川国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高坪区海凤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2019)最高法民申4393号】 争议焦点 “先盖章后打印”的文件是否有效?其属性应该如何认定? 裁判意见 最高院认为:经审查,国丰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本案借贷关系存在本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非法集资”等犯罪线索。经鉴定,“3.20《承诺书》”及“4.2《证明》”上出现与诚信公司、国丰公司备案印章不一致的非备案印章。国丰公司印章被伪造的事实虽然与本案有牵连,但与本案民间借贷纠纷不是同一法律关系。原审法院依据本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的规定,继续审理本案,并无不当。国丰公司主张&l...
  • 07-2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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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 第三十四条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
  • 07-2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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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庭外重组 庭外重组是指在破产程序之外,是由债务人、债权人、出资人和战略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不通过司法程序自行进行协商谈判从而达成化解企业困境的协议的民事法律行为。人民法院在债务人被申请破产时,可以引导利害关系人等进行庭外重组并给予指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要在依法采取执行措施的同时,妥善把握执行时机、讲究执行策略、注意执行方法。对资金链暂时断裂,但仍有发展潜力、存在救治可能的企业,可以通过和解分期履行、兼并重组、引入第三方资金等方式盘活企业资产”。庭外重组是陷入困境但有价值的企业与其债权人之间以协议的方式,对企业进行债务调整和资产重构,以实现企业复兴和债务清偿的一种庭外拯救手段。 庭外重组更多的体现债务人、债权人、重组人、金融机构等相关主体之间的调解、让步,达成一致的协议,保障债务人继续存续经营,走出困境。 即使庭外重组失败,再向破产程序转换也更有利于破产程序的推进,为破产重整可以先行创造良好的条件。如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与二...
  • 07-27 2022
    百问通
    第六十八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将财产形式上转移至债权人名下,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对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价款偿还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有效。当事人已经完成财产权利变动的公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请求参照民法典关于担保物权的有关规定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将财产形式上转移至债权人名下,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无效,但是不影响当事人有关提供担保的意思表示的效力。当事人已经完成财产权利变动的公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请求对该财产享有所有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债权人请求参照民法典关于担保物权的规定对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请求返还财产,或者请求对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债务人与债权人约定将财产转移至债权人名下,在一定期间后再由债务人或者其指定的...
  • 07-26 2022
    百问通
    指导案例179号 聂美兰诉北京林氏兄弟文化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22年7月4日发布) 关键词  民事/确认劳动关系/合作经营/书面劳动合同 裁判要点 1.劳动关系适格主体以“合作经营”等为名订立协议,但协议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内容、实际履行情况等符合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劳动者主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包含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期限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劳动合同条款,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支付第二倍工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17条、第82条 基本案情 2016年4月8日,聂美兰与北京林氏兄弟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氏兄弟公司)签订了《合作设立茶叶经营项目的协议》,内容为:“第一条:双方约定,甲方出资进行茶叶项目投资,聘任乙方为茶叶经营项目经理,乙方负责公司的管理与经营。第二条:待项目启动后,双方相机共同设立公司,乙方可享有管理股份。...
  • 07-26 2022
    百问通
    处理劳动合同纠纷和处理其他民事纠纷一样,也都是要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原则根本遵循的。而在劳动合同纠纷中,在通常的情况下,一定的事实都是通过一定形式来表现出来的,例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有书面的劳动合同,通常就是以“劳动合同”为名的,由双方签字的记载有劳动权利义务内容的书面文件;而有的是签订了以非劳动合同之名的合同,最后却被认定为劳动存在的是劳动关系。下面就笔者所经历的两个实例分析之。 (一)没有劳动合同但却被认定存在书面劳动合同 金某护理专业专科毕业后,通过笔试和面试成为某民营专科医院的一名病房护士。金某热爱护理专业,在校学习时就学业优秀,参加工作后很快就在注射、换药等专业技术方面获得同行认可和患者及家属的称道。工作虽然忙碌和辛苦,但由于感到有奔头还是乐在其中的。不巧的是,金某的父亲因病住院,母亲希望独生女儿金某能回到家乡的医院工作,也好对父亲的护理和治疗有所帮助。 金某虽然割舍不下已经熟悉和热爱的工作,但还是决定辞职回到家乡医院另觅工作。当金某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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