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9-29 2022
    百问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19〕254号)第120条规定:“第三人撤销之诉中的第三人仅局限于《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有独立请求权及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而且一般不包括债权人。但是,设立第三人撤销...
  • 09-28 2022
    百问通
    一、借款到期不能偿还,对方要求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不违反禁止流押的规定——朱某某与山西嘉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本案要旨:借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借款。对方当事人要求并通过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取得房屋所有权,不违反《担保法》第四十条、《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有关“禁止流押”的规定。 案号:(2011)民提字第144号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4年第12期(总第218期) 二、一房二卖中后买受人与出卖人是否构成恶意串通应根据其是否支付合理对价、是否尽到审查义务等因素来判断——孔某某、刘某某邹某某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本案要旨:出卖人将房屋出售后又转卖他人,后买受人是否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是否支付了合理对价,以及其与出卖人是否存在特殊关系等,均是判断后买受人与出卖人是否构成恶意串通的依据。 案号:(2012)昆民一终字第35号 来源:人民法院案例选.总第86辑(2013.4)   三、房屋买卖“阳合同”中虚低的价格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
  • 09-2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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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要旨】 合同是否为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综合签约人在签约之时是否具有代表权、合同相对人对签约人的代表权是否进行了谨慎审查等情形进行判断。合同上公章的真假并非判断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唯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最高法民申3680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中铁九局集团成都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金府装饰城B区2栋1号。 法定代表人:李瑞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霍韩琦,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牛成立,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伟,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唐骄煜,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再审申请人中铁九局集团成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九局成都工程公司)因与被申请人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托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不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09-2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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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借款到期不能偿还,对方要求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不违反禁止流押的规定——朱某某与山西嘉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本案要旨:借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借款。对方当事人要求并通过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取得房屋所有权,不违反《担保法》第四十条、《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有关“禁止流押”的规定。 案号:(2011)民提字第144号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4年第12期(总第218期) 二、一房二卖中后买受人与出卖人是否构成恶意串通应根据其是否支付合理对价、是否尽到审查义务等因素来判断——孔某某、刘某某邹某某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本案要旨:出卖人将房屋出售后又转卖他人,后买受人是否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是否支付了合理对价,以及其与出卖人是否存在特殊关系等,均是判断后买受人与出卖人是否构成恶意串通的依据。 案号:(2012)昆民一终字第35号 来源:人民法院案例选.总第86辑(2013.4)   三、房屋买卖“阳合同”中虚低的价格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
  • 09-2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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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疫情时代,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常态化。那么,复工后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是否构成情势变更,从而影响合同的履行呢?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审结了一起影院与广告公司的合同纠纷案,最终二审法院认定影院恢复营业但尚未恢复至正常营业样态期间,可以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维持一审将此期间的广告费用酌定调整为合同约定的50%的判决。 影院复工,这笔广告费怎么付? 2019年9月23日,瑞星影院与叁美广告公司签订《影院银幕广告项目合同》,约定由该广告公司购买影院所有映前广告的独家招商权、发布权及电影贴片广告的独家结算权;合作期间自2019年10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合同履行了4个月后,因疫情影响,瑞星影院于2020年1月24日暂停营业。暂停营业期间,叁美广告公司与瑞星影院取得联系,希望影院能提前3-6个月通知其恢复营业时间。2020年7月16日,国家电影局发出《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有序推进电影院恢复开放的通知》,要求低风险地区可于7月20日有序恢复开放营业,并落实各项防控工作,包括:实行交叉隔座售票,每场上座率不得超过...
  • 09-2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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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口头合同 风险点:这类合同双方只有口头承诺,没有正式的书面合同文件,更没有签字认可,如果发生纠纷,对方回会以此保护自己的利益并指责你空口无凭,无据可查。 二、空白合同 风险点:劳动者与企业签订空白劳动合同,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把自己的合法权益交给了企业,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企业肯定是怎么有利怎么填。   三、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 风险点:一字之差,大不相同。劳务合同则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某一项劳务,或是特殊劳动成果所达成的书面约定,相较于劳动合同,劳务合同的许多法权益很难得到有效保护。 四、双面合同 风险点: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应付劳动保障部门检查,准备了两份合同,一份是符合法律的假合同,仅有用人单位单位保管,用来应付检查;另一份是不合法律的真合同,由双方各持一份,实际执行。对于双面合同,劳动者有权说不。 五、霸王条款 风险点:霸王合同,是指普遍侵犯合同制定者相对方权益,减轻或免除制定者方责任或义务的合同。例如不合理的罚款、动不动就解雇等,遇到这样的条款,你可以拒绝签订。即使签订,里面的规定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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