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1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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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某乙诉浙江省某县人民政府、某县房产管理局房屋行政登记检察监督案 案例发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二批4起“检察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1.10.25 权责关键词:合法 证明 驳回起诉 【基本案情】 浙江某县某镇11、12号相邻房屋在1952年被确权为沈某甲所有,登记面积分别为43.96、25.3平方米。而后沈某甲将11号房屋转让给沈某乙、12号房屋转让给章某某。某县房产管理局于1990年就11号房屋向沈某乙颁发第03776号房屋所有权证(33.26平方米,沈某乙未予领取)、就12号房屋向章某某颁发第03640号房屋所有权证(34.61平方米)。2010年11月24日,沈某乙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第03640号房屋所有权证扩大了12号房屋面积,侵害其对11号房屋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决行政机关撤销该房屋所有权证。某县法院于2011年3月28日以沈某乙与行政机关对12号房屋权属登记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的行政行为不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主体不适格为由,裁定驳回起诉。沈某乙不服一审裁定,向某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和申请再审,均未获...
  • 10-1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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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公司诉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政府行政允诺案 案例发文: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12起全省法院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1.11.30 权责关键词:行政允诺 合法 违法 不予答复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因政府招商引资引发的行政允诺纠纷,当事人之间的争议长达十余年,矛盾较为激烈。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破坏良好的营商环境,损害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也会影响诚信政府的形象。且某公司前期投资损失仍需待本案生效后另行提起赔偿之诉来主张,必然引起其他关联诉讼。二审审理中,法官多次赴现场实地勘查,并召集各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在查清案件事实,厘清责任的基础上,让双方提出具体意见。经过多轮协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同意通过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某公司填土项目先后进行工程量鉴定、工程造价鉴定以确定某公司投资损失。经调解,最终各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积累了十余年的矛盾彻底得到化解,既保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也督促政府依法行政、有诺必行,实现了行政诉讼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 基本案情 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政府于...
  • 10-1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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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欧孚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诉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案 粤行例第6号 关键词 行政/政府信息公开/特征性描述/不予提供/信息不存在/充分检索义务 裁判要点 申请人在不知晓文件名称、文号的情况下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根据其提出的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特征性描述,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行政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应当掌握,行政机关如以信息不存在为由不予提供的,应就具体检索途径、方式、范围等进行举证;如仅以申请人的描述为关键字进行检索,不能认定已尽到充分、合理、全面的检索义务。 生效文书编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粤行终703号行政判决(2020年9月15日)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二)项 基本案情 2019年6月5日,佛山市欧孚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孚公司)向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南海区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描述为“依法书面公开南海区狮山镇罗村上柏工业区建设项目的征收决定、征收公告及征收补偿方案。”南海区政府于当日收到申请后,于同...
  • 10-1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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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银行与乙银行、第三人丙公司物权确认纠纷案 ————同一标的物上浮动抵押与质押竞存时应按公示在先原则确定顺位 案 号:(2017)沪民终288号 审理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0.07.31 案例发文:2020年度上海法院金融商事审判十大案例 裁判要旨 认定完成登记的浮动抵押与质押的优先受偿顺位时,应当按照登记(或完成质物的转移占有等其他物权公示方式)在先原则确定。浮动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采登记对抗主义,抵押财产范围自抵押财产确定之时确定。动产浮动质押中的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基本事实 2011年11月8日,乙银行与丙公司签署信贷函,约定乙银行向丙公司提供美元4,000万元或其等值人民币的非承诺性循环信贷额度。同日,双方签订《仓储物及仓单质押协议》,就质押财产和担保债务作了约定。2012年6月26日,乙银行、丙公司与案外人戊公司签署协议,指定戊公司提供担保物监管服务。2014年12月23日,丙公司与戊公司共同向乙银行出具《每日库存报表》,明确质物的具体内容。因丙公司到期未履行债务,乙银行向...
  • 09-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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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光磊被控盗窃宣告无罪案(经典案例) 案 号:(2013)阳中法少刑终字第1号 指控罪名:盗窃罪 判定罪名:无罪 关键词:疑罪从无、明显瑕疵、排他性结论 核心问题: 定罪量刑的关键证据存在明显瑕疵且不能形成完整证据体系的,应适用疑罪从无原则。 裁判要点: 在刑事诉讼案件中,若根据案件的被害人陈述、书证和同案人供述等证据证实行为人实施了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但定罪量刑的关键证据存在明显瑕疵,相互矛盾,前后不一,且不能完全排除行为人没有犯罪行为的可能性,故对行为人定罪量刑的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不能得出唯一的、排他性结论,此时应根据疑罪从无原则,对其作出无罪判决。 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法院(2012)阳春法刑初字第190号。 二审判决书: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阳中法少刑终字第1号。 【案情】 一审诉辩主张 (1)公诉机关指控称 被告人曾光磊伙同吴天锡、韦业欣(均已判刑)、伍小明(绰号猪肉红、猪肉,另案处理)等人于2001年7月至10月期间,多次实施入户盗窃,其中,被告人曾光磊参与盗窃五次,盗得财物价...
  • 09-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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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格吉勒图被控故意杀人宣告无罪案(经典案例) 案 号:(2014)内刑再终字第00005号 指控罪名:故意杀人罪 判定罪名:无罪 【裁判规则】 关键词:有罪供述,证据体系,排他性,证明力 核心问题:被告人的有罪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佐证不能成为定案的根据 裁判要点:证据须形成体系、互相可以印证且排除了合理怀疑才能成为定案的根据。被告人的供述与被害人的尸检报告不符,证据之间无法互相印证,缺乏证明力;指甲缝里附着血液的鉴定结论缺乏唯一性,无法排除合理的怀疑;被告人的有罪供述前后表现不稳定,与其它证据的关联性很低,证据之间无法形成体系。故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形下,对被告人应作无罪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4)内刑再终字第00005号 【案情】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流氓罪一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6年5月17日作出(1996)呼刑初字第37号刑事判决,认定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流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呼格吉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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