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际施工人应得工程价款的间接费中不应扣除企业管理费、规费和利润。 裁判观点:华昆咨询价鉴(2019)2号鉴定意见书载明,间接费868,820元包括了企业管理费、规费和利润。因企业管理费与实际施工人的资质无关,且潘传进在建设施工过程中进行了具体的工程管理,故管理费不应从潘传进应得工程价款中扣除。而规费作为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以及按规定缴纳的施工现场工程排污费等费用,因案涉工程由潘传进组织的工人施工,所涉及的五险一金等应由潘传进承担,故规费不应从潘传进应得工程价款中扣除。至于利润,作为施工方的潘传进,其劳力、材料等已物化在建设工程的整体价值中,在潘传进完成的工程不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中铁十二局二公司的合同目的已实现,利润是潘传进理应获得的相应对价,如将该部分利润留给中铁十二局二公司,则基于同样一份无效合同,中铁十二局二公司将获得更多的非法利益,有违合同公平合理的基本原则,故利润亦不应从潘传进应得工程价款中扣除。 ——案件索引:(2021)最高法民终412号 2. ...
前言: 上月成都一位年轻硕士律师因经济拮据涉嫌盗窃罪的起诉意见书在朋友圈引起热议,很多人对律师知法犯法产生不解和惋惜。 然而笔者通过案例检索发现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进而被吊销律师证,从而断送了律师职业生涯的司法案例不在少数。 下面笔者将通过几个案例,详述律师可能涉嫌的十个罪名,希望律师同行引以为戒、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罪名一:辩护人毁灭证据罪 案号:(2020)云2502刑初4号,云南省开远市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2019年3月,孔某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身为云南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周某接孔某妻子委托,担孔某的辩护律师。 周某共会见孔某6次,并在会见后将孔某要尽快转移此前用于开设赌场的赌博机以防被公安机关查获的意思表示转达蒋某等人(均另案处理)。蒋某等人遂将孔某之前存放于个旧市某仓库内的涉案无证疑似赌博游戏机数百台转移他处藏匿。 裁判要旨:辩护人毁灭证据罪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辩护人毁灭或帮助当事人毁灭证据的行为。被告人周某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作孔某的辩护人,帮助当事人毁灭证据,其行为已构成辩护人毁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