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9-01 2022
    百问通
    实务经验: 守约方因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律师费,应否由违约方承担?最近,最高法的多则案例,给出了详细的解答。 合同纠纷中,对于律师费的承担:   有约定的从约定(如:因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对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违约方应承担对方为此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 要点:约定。     【裁判要旨】 民间借贷纠纷不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案件情形,在借贷双方未就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问题作出约定,并且借款人出具的《借条》中也未明确表示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情况下,债权人(出借人)主张其因本案诉讼而支付的律师费应由债务人(借款人)承担的理由不能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最高法民申4792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尹志高,男,1972年10月23日出生,汉族,住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苏文涛,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林春麟,男,1971年...
  • 09-01 2022
    百问通
    依据《社会保险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工伤发生的费用,一部分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部分为用人单位支付。到底哪些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哪些由用人单位承担,很多人并不是太清楚,下面我从承担的主体予以分类,结合最新统计数据,将这些费用明细进行归纳,列个清单,供大家在实务中参考:   一、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目录及服务标准的医药费该工伤职工还是用人单位承担,目前实践中各地处理存在不同做法,较多地区的做法是用人单位不承担。   2、康复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保险条例未做统一规定。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工伤职工...
  • 09-0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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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款人死亡后,其存款将会变成遗产由继承人继承。然而,现实生活中经常存在存款人死亡后,其继承人遗失存折或者不知道账户密码等情况,这个时候继承人要怎么做才能取出这笔遗产呢?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银发〔1993〕7号):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继承权证明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1、亲属死亡后,如果对其银行存款不掌握,不知道有无存款,该怎么办?   可以继承权纠纷为由,由任一继承人到法院起诉其他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除此之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然后,在法院立案后,申请法院查询、调查被继承人的银行存款等财产情况即可。   2、家属过世,留下银行卡或存折,但因无银行卡密码无法取款怎么办?   按照法律规定,银行将存款给付给储户继承人的依据是公证处的公证书或者法院的法律文书。   通过法院处理...
  • 09-01 2022
    百问通
    一种观点认为确认劳动关系之诉属确认之诉,根据民法理论,确认之诉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故确认劳动关系之诉也不应受仲裁时效期间限制。 另外一种观点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属劳动争议,既然是劳动争议,自然受仲裁时效限制。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会议纪要》的通知(津高法〔2019〕296号)就持该观点,该纪要第4条规定,“依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劳动者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小编特刊载广东高院作出的一份裁定,供实务中参考。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粤民申3245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
  • 09-01 2022
    百问通
    预告抵押与抵押、预查封与查封,这些措施究竟是怎么回事?当预告抵押与预查封相遇时如何处理? 一、抵押与预告抵押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这是《民法典》对抵押和预抵押有关问题的规定,二者的区别在预抵押只是对被抵押的财产进行预抵押登记,以排斥第三人对该财产行使权利。但这只是被抵押的预备状态,实质上没有形成抵押权,而一旦正式抵押,就要进行抵押登记,对债权人形成抵押权,一旦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财产就...
  • 08-31 2022
    百问通
    民间借贷作为民事案件中最为常见的纠纷之一,其出现的频率相当高、案件类型颇为繁多。为此,笔者特整理了以下最为常见的十种民间借贷案件类型,并分别收集了相关案例以供大家阅读:   一、案件类型要述   1、明知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2、名为买房实为借贷,按借贷处理,我国物权法“禁止流押” 3、民间借贷未依法办理抵押登记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4、婚姻存续期间的借贷离婚后仍共同偿还 5、仅有转账凭证主张民间借贷关系难获法院支持 6、现金还款无凭证惨遭败诉 7、约定利息超过法定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8、因“分手费”形成的借条不受法律保护 9、P2P网贷为民间借贷提供居间服务,变相高额收费不受法律保护 10、超过诉讼时效的欠款丧失胜诉权 二、典型案例   (一)、明知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案号:(2019)浙0327民初7232号   基本案情:原告陈冰芝与被告杜成钱原系亲戚关系,曾共同参加“众爱联盟”传销组织。该传销组织以“众爱联盟”公司慈善捐助的名义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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