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8-16 2022
    百问通
    一、吴江市佳帆纺织有限公司诉周付坤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2021年第6期 裁判摘要 : 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并构成工伤的,在停工留薪期间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用人单位以侵权人已向劳动者赔偿误工费为由,主张无需支付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张成兵诉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行政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6年第1期 裁判摘要: 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或者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三、中核深圳凯利集团有限公司诉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2020年第12期 裁判摘要: 工伤认定作为行政确认行为,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职权对职工是否因工作受伤或患病的事实进行确认,该事实不因职工工作单位的变动而改变。职工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四、何培祥诉江苏省新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行政案...
  • 08-16 2022
    百问通
    疑问的提出: 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民事审判实务问答》(法律出版社,2021年7月第一版)中: 294、二审期间,上诉人以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为由撤回上诉,后未履行和解协议,是否执行一审判决 问:二审期间,上诉人以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为由撤回上诉,后未履行和解协议,是否执行一审判决? 答:关于这一问题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实践中存在争议。一种意见认为,由于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撤回上诉,法院一旦裁定准许撤诉,一审判决即为生效判决,因此,具备强制执行力,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七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的规定继续执行一审判决。另一种意见认为,和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为了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所达成的协议,是当事人双方通过诉讼外的途径创设的新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从实体法角度而言,和解协议的达成实质变动了一审判决所...
  • 08-15 2022
    百问通
    随着各省市计生条例的修改,HR又开始纠结“三期女职工”的产假问题。产假要怎么休?产假工资怎么发?生育津贴如何领……今天带着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   01 2022最新版产假标准   2021年各地逐渐修改《人口计划与生育条例》,增加了产假&陪产假的天数,具体可以查看下表:     02 产假、产检假等相关假期怎么休?   先来明确一下,女职工怀孕后的所有假期有哪些?   这些假期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必须享受的假期,单位无权剥夺,另一类是如工作许可、单位同意,可以请的假。   一、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产假的天数是98天+各地奖励天数。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前检查假: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
  • 08-15 2022
    百问通
    当执行款不足以偿付全部债务的,就存在着清偿顺序的问题。而在一般民事债权的清偿中,则存在清偿抵充的规定,即指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数宗同种类债务,而债务人的履行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决定该履行抵充某宗或某几宗债务的现象。 各国民法普遍规定,在一般民事债权中,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全部债务时,当事人可以就给付抵充何宗债务进行约定;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则债务人有权单方面指定其给付系清偿何宗债务,但应该依次按照费用、利息、原本债务的顺序进行抵充。这一原则在我国许多法律、司法解释中都有所体现。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1条规定: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1)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2)利息;(3)主债务。我国《担保法》第68条规定:质押合同无另外约定时,质权人收取的质物的孽息,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再充抵质权担保的债权。 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 08-15 2022
    百问通
    问题一 小王: 我和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后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纷?需要保留哪些重要材料? 京小槌答: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发生争议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首先应积极沟通,理性地交换各自意见,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通过双方协商或第三方调解机构主持调解,尽量达成协商解决的方案。如果选择提起仲裁或诉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应当注意收集保管好相关证据。根据产生争议的具体情况,劳动者应当注意收集掌握包括招聘通知、工作证、考勤记录、工作记录、工资取得记录等在内的证据材料;用人单位应当注意收集掌握双方所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单位规章制度公示、告知记录、工资发放记录、员工违纪事实证明材料等证据材料。 在程序上,劳动仲裁与法院诉讼既密切相关又各有不同,无论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都应当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问题二 小王: 我和用人单位经第三方调解机构达...
  • 08-15 2022
    百问通
    【裁判要旨】 通过侵权责任四要件、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工伤三要素共同来认定第三人侵权责任与工伤保险责任是否产生竞合。第三人侵权责任与工伤保险责任竞合时,应确定双重赔偿模式,在获得民事赔偿的同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医疗费、丧葬费除外。 □案号  一审:(2017)湘1021行初207号;二审:(2018)湘10行终44号 【案情】 原告:左成红、左策仁、刘光秀。 被告:湖南省郴州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法院经审理查明:左成红与张文平系夫妻关系,张文平与左策仁系母子关系,刘光秀与张文平系母女关系。刘光秀现为退休职工,每月有固定养老保险待遇。2016年7月27日,张文平因交通事故死亡。2016年12月30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郴人社工伤认字[2016]S86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张文平构成工伤。2017年8月23日,郴州市工保中心核定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90元、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张文平的丧葬补助金经核算为10300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8140元,共计58440元。2017年9月2日,郴州市工保中心支付张文平的丧葬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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