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7-26 2022
    百问通
    导读:本文节选自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21年7月第一版)。 【法律条文】《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经常会涉及夫妻共同所有房屋被夫妻一方单方出售应如何处理的问题。从司法实务来看,该类纠纷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形:第一,不动产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为夫妻双方,夫妻一方与第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第二,不动产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仅为夫妻中一方,登记权利人与第三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第三,不动产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仅为夫妻中的一方,另一方与第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再作进一步细化分析,上述三种情形又可从房屋是否办理转移登记...
  • 07-25 2022
    百问通
    <section style="text-indent: 2em;"><span>导读:</span><span>本文节选自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21年7月第一版)。</span></section> <section style="text-indent: 2em;" data-mpa-powered-by="yiban.io"> <section style="text-indent: 2em;"> <section style="text-indent: 2em;"> <section style="text-indent: 2em;"> <section style="text-indent: 2em;" data-class="_mbEditor" data-id="77315"> <section style="text-indent: 2em;"></section> <section style="text-indent: 2em;"><span><strong>【法律条文】&nbsp;</strong></span><span>《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span><span>&nbs...
  • 07-22 2022
    百问通
    ♢ 案例索引 上诉人孙某因与被上诉人郑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2020)浙01民终4427号】 ♢ 裁判要旨 案涉房屋在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婚后登记于双方名下,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购买了案涉车位一个,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应考虑共有人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案涉房屋系被上诉人郑某于婚前购买并付清全部房款,且在双方离婚后仍由被上诉人居住管理,在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二审中被上诉人亦明确表示不同意竞价的情况下,原审法院确定由被上诉人郑某取得案涉房屋所有权,并无不当。同时,结合郑某婚前付清房屋全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的数额、结婚时间长短等因素,原审法院判令由上诉人孙某取得案涉房屋百分之二十的份额,由被上诉人郑某以双方认可的房屋价值为基数给予孙某相应折价款,应属合理。 ♢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 婚姻...
  • 07-20 2022
    百问通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子女财产”条款的处理 ——姜某一诉姜某二、纪某兰赠与合同纠纷一案 【裁判要旨】 离婚协议中双方约定将房屋赠与子女,该赠与条款与整个离婚协议是一个整体,与一般的赠与不同,不能单独予以撤销,应当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有关离婚的法律规定。 【基本案情】 姜某一向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诉称:原告姜某一与被告纪某兰原系夫妻关系,被告姜某二系原告与被告纪某兰的儿子。2018年1月29日原告与被告纪某兰在海阳市婚姻登记处协议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第二条第五项约定“位于威海的楼房(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某小区)的银行贷款由原告负责全部偿还”,该房屋产权登记在被告姜某二名下,协议约定的还贷行为应视为原告对被告姜某二的赠与。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原告每月要偿还海阳市海园路某小区房屋贷款1700元,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某小区房屋贷款1300元。自2018年以来原告身体多病,不能进行体力劳动,除退休工资再无其他的经济来源,原告每月5000多元的退休工资除偿还两处房贷外,仅剩2000余元。原告至今租房居住,每月...
  • 07-2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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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案例】 (中国裁判文书网)《张军、汪淑花等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案号:(2022)最高法民申334号,发布日期:2022-07-01。 【裁判要点】 虽然离婚协议载明“双方无共同财产,没有争议”,但该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双方之后因诉争房屋权属及分割问题争议成讼并经法院审理裁判,该内容已被客观事实推翻并经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当事人在此情况下仍以前述声明为据主张另案判决错误,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相关法条】 1.《民法典》 第119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464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70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
  • 07-2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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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青岛海事法院:  为规范民事诉讼保全和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防止超标的、超范围、超时限查封,省法院制定了《关于规范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工作指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法院执行局。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2021年8月6日 为规范民事诉讼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防止超标的、超范围、超时限查封,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一般规定 1.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或被保全人,下同)的财产,应对执行标的金额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价值及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可供执行的价值(即该项财产可用于清偿本案债权的金额)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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