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8-1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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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要旨 关于北京某某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张的律师费问题,法院认为:第一,自武警总医院向北京某某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后,北京某某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律师就合同解除后的事宜与武警总医院多次协商,产生了相关律师费损失;第二,北京某某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曾向武警总医院提出要求支付律师费的请求,武警总医院在《告知函》中并未否认,且表达了可以协商解决的意思表示;第三,涉案合同解除的意思表示系武警总医院提出,且武警总医院并未依约支付前期费用及利润分成,致使涉案合同解除后双方当事人之间仍存在较大争议,亦导致相关律师费用的发生。因此,武警总医院应当负担北京某某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经实际支出的律师费用50万元。 审理法院 一审: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7)京0108民初51938号] 二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8)京01民终6010号] 诉讼主体 原告:北京某某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诉讼代理人:任秀玲 北京仁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医院 案情简介: 原告与被告于2008年签订...
  • 08-1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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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写在前面 什么是让与担保? 让与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将标的物转移给他人,于债务不履行时,允许他人可就标的物受偿的一种非典型担保。 具体到股权让予担保中,股权转让人并非有真实的股权转让意思,而仅仅将股权转让作为债权担保的一种方式。因此,如果判定为让与担保,则转让人即便已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工商登记,仍然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确认其享有股东资格。 那么如何判断谁应该享有股东资格,就要看这笔交易是否系让与担保还是股权转让? 二、让与担保相关的法律规定 01、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简称“九民纪要”2019.11.8施行) 71.【让与担保】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合同,约定将财产形式上转让至债权人名下,债务人到期清偿债务,债权人将该财产返还给债务人或第三人,债务人到期没有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对财产拍卖、变卖、折价偿还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合同如果约定债务人到期没有清偿债务,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部分约定无效,但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
  • 08-1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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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经营劳务派遣业务,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已获得劳动行政部门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行政许可。 注意: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而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其对外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以及劳动合同无效。基于无效的劳动合同,派遣单位应承担支付劳动报酬和赔偿劳动者损失的责任。损失的范围包括社保待遇、经济补偿等作为劳动者所应享有的待遇。并且劳动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1)劳务派遣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被派遣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及派遣期限、工作内容等。 3、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限有限制吗? 双方应当订...
  • 08-1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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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发布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的说明      为更好地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提供指导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将编制发布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具体措施。现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编制的《劳动合同(通用)》和《劳动合同(劳务派遣)》示范文本予以公布,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参考。      附件:1.劳动合同(通用)      2.劳动合同(劳务派遣)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9年11月25日     劳 动 合 同  (通 用)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 动 者):                             ...
  • 08-1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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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各地住建部门均出台文件要求不断提高精装修住宅在新建商品住宅中的配比,精装修住宅已然成为新房市场中的主力军。但因装修质量问题所引发的纠纷却在逐年提高,购房者集体维权的案例也屡见不鲜。有人不禁会问装修质量发生问题能否构成违约?购房者可否要求退房? 1.住宅的装修质量存在瑕疵能否要求退房? 若开发商交付的新房存在装修质量问题,或实际装修标准低于销售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显然构成违约。但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认定,购房者能否据此退房也不能一概而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10条分别规定了发生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以及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这两种情形,购房者可以主张退房。但现实生活中发生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装修质量,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并不多见。那么装修质量问题是否已经达到严重影响购房者正常居住使用的程度,就成为法院能否支持退房的关键。 实践中对采用何种评价标准存在不小争议。举例来说,一对小夫妻购买了新房。收房后发现房屋防...
  • 08-1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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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2022年2月21日,最高法院与人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人社部发﹝2022﹞9号),对此进行了明确,意见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在前款情形,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之后的第二倍工资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典型案例: 王艳芳于2018年10月24日入职河南某财务管理公司,从事代理记账工作,2020年7月31日离职。 在职期间,公司未与王艳芳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020年9月27日,王艳芳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2018年11月至2019年10月未签劳动合同第二倍工资48800元及2019年10月到2020年7月第二倍工资44448.75元,仲裁委不予受理。 王艳芳不服,提起诉讼。 【一审判决】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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