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一定是赠与吗?
【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一定是赠与吗?】
李某和刘某结婚后欲在上海买房,李某父母拿出全部积蓄并向他人借钱共筹够120万。几年后,李某与刘某感情不和,此时李某父母若以120万元是借款,要求李、刘二人偿还会被法院支持吗?
【律师解答】
第一、一般来说,因婚姻而赠与的默认给付是中国的传统习惯,一般视为公婆对夫妻二人的赠与而非借贷。但是本案中,购买上海房屋的120万元均系李某父母二人出资,其中还有部分借款均系其二人向他人所借,这点可以看出,李某父母二人的经济能力有限。如果直接将李某父母二人支付的120万元购房款,认定为是对李某与刘某二人的赠与,二位长辈不仅积蓄全无,可能还会背负巨额债务。另外,房屋的增值部分一直都由李某与刘某二人享有,从利益衡平的角度,法院有可能会认定为借贷而非赠与。
第二、目前北京法院判决中已出现类似观点:“虽然在当前高房价背景下,部分子女经济条件有限,父母在其购房时给予资助属于常态,但不能将此视为理所当然,也绝非法律所倡导,否则严重违背法律公平正义之理念。子女成年后,父母已经尽到了抚养义务,并无继续提供供养的义务。子女买房是父母出资,除明确表示赠与外,应当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