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婚后连得两子奖妻子300万,结果均非亲生…

发布于: 2022-07-20 09:48
据东方资讯报道,近期,湖南长沙一男子做DNA鉴定后精神崩溃一事情在网上引发热议,他万万没想到自己养了这么多年的两个孩子竟然都不是自己亲生的。

 

据DNA亲子鉴定师介绍,张某在看到DNA鉴定报告书上的“排除”二字后,整个人想寻短见,名亲子鉴定师反应过来后立即上前制止张某自残,然而张某虽然活了下来,但却精神失常了。

 

据悉,在第一个孩子出生时,张某一家人都很开心,张某父亲还曾拿出200万奖励儿媳,然而他们却不知道,这孩子并非是张家的骨肉。儿媳见张某家人出手如此阔绰,心中便起了歪心思,起初她准备和张某离婚与前男友在一起,但她为了“赚钱”她决定留下来了。

 

之后,张某第二孩子也出生了,这一次张某也同样给予媳妇不少奖励,两个孩子前后给了妻子三百多万。但纸是包不住火的,张某妻子与前男友的事情还是被他发现了,他带着忐忑的心情来到了DNA鉴定中心,鉴定结果直接让他精神崩溃。

婚内与他人生娃是否可以主张赔偿?

步入婚姻的殿堂,就是对对方一生的承诺,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根据道德规范,还是民法公序良俗原则,我们都应该尊重对方,更应该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民法典》立法宗旨是保护现行的一夫一妻制度,如果配偶瞒着一方与与他人同居,属于秘密状态的,只能接受道德的谴责,如果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关系的,则涉嫌重婚罪。
另外,如果掌握其有外遇并有私生子的证据,就如本案,张某以DNA鉴定结果提出离婚要求的话,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91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也就是说,一方因另外一方与他人同居生子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相应的损害赔偿。即张某不仅可以主张向的赔偿损害,张某的父亲还可以请求返还奖励的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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