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20年6月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的2020年《法治蓝皮书》显示:以醉驾为主体的危险驾驶罪成为2019年上半年审理最多的刑事案件,首次超过侵犯财产类犯罪的盗窃罪。 笔者于今年办理了一起危险驾驶罪的案件,就本案证据收集程序存在的问题经过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的深入沟通,最后说服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并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做到了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有机统一,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于辩护律师来说,这无疑是个令人欣慰的结果,现将本案的辩护工作整理成文,以期指正。 案件基本情况 今年某天晚上,某县级市交警大队开展道路交通维护指挥管理,民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YYYYYYY的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当行驶至A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李四(化名)有酒驾嫌疑,执勤民警将李四(化名)带到医院,由医护人员提取血液后送检,检验鉴定结论为: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8.42mg/100ml。 该市公安局以李四(化名)涉嫌危险驾驶罪,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此后检察院以李四(化名)涉嫌危险驾驶罪向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