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03 2022
    百问通
    肖某刑事一审刑事案件判决书   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22)湘1322刑初49号   公诉机关公诉机关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  基本情况被告人肖赞花。因吸食毒品,于2014年10月30日被广东省高州市XXX行政拘留;因偷越国界,于2019年11月27日被孟连边境管理大队处以罚款人民币一千九百元行政处罚;于2021年11月20日被墨江哈尼族自治县XXX处以罚款人民币三千元行政处罚;现因涉嫌犯偷越国(边)境罪,于2021年12月8日被新化县XXX取保候审,2022年1月11日经本院决定逮捕,同日被逮捕,因疫情原因,现羁押于新化县拘留所。辩护人无公诉机关  指控情况起诉书文号娄新检刑诉〔2021〕413号指控  事实2019年3月,被告人肖赞花在未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情况下,经“花花”等人(待查)引介、帮助,从云南省孟连县通过步行、乘坐摩托车等方式偷渡至缅甸,后在缅甸勐能县务工,2019年11月27日,肖赞花从缅甸邦康河边处乘坐皮划艇偷渡到中国勐啊村时,被孟连县XXX边境管理大队查获,当日,孟连县XXX边境管理大队对肖赞花作出罚款人民币一...
  • 03-03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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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瑞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21)鄂0606刑初139号   公诉机关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王瑞。因涉嫌犯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于2020年5月2日被抓获,次日被襄阳市公安局樊城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襄阳市第二看守所。  辩护人张某,湖北思扬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王某,湖北法辉律师事务所律师。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检察院以鄂樊城检刑诉〔2021〕6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瑞犯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伪造公司印章罪,于2021年2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韩梅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瑞及辩护人张郁、王铂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11月10日,时任XX银行襄阳分行行长的被告人王瑞,为吸引客户到其所在银行办理业务,提高银行业绩,明知本行没有办理“借款保函”的业  务,在未...
  • 03-0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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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朝春虐待案——夫妻离婚后仍然共同生活的,属于虐待罪犯罪主体构成要件中的“家庭成员”      刑事审判参考[第 998 号] 一、基本案情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以被告人朱朝春犯虐待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朱朝春及其辩护人基于以下理由均提出对朱朝春不应适用刑法第 260 条第二款以及即使构成犯罪也应当从轻处罚的意见:朱朝春殴打刘祎的行为不具有经常性、持续性的特点; 刘祎与朱朝春不属于同一家庭成员:刘祎自杀的原因无法查清,不应认定系朱朝春的行为致使刘神自杀;朱朝春的行为即使构成犯罪,也应当认定为具有自首情节,且其采取积极措施救治刘祎,认罪态度好,请求从轻处罚。 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 1998 年 9 月,朱朝春与被害人刘祎(女,殁年 31 岁)结婚。2007 年 11 月,二人协议离婚,但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06 年至 2011 年期间,朱朝春多次因感情问题以及家庭琐事对刘祎进行殴打,致使刘祎多次受伤。   2011 年 7 月 11 日,朱朝春又因女儿教育问题和怀疑女儿非自己亲生等事项再次与刘祎发生争执。...
  • 03-0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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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释》原条文共九条,修改后《解释》共十五条,重点修改完善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同时,进一步修改完善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特征要件和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方式,明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罚金数额标准,明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竞合处罚原则,明确单位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等内容。   修改后《解释》保留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四个特征要件不变,即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结合司法新实践和犯罪新形式,增加网络借贷、虚拟币交易、融资租赁等新型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方式,同时针对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突出问题,增加“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情形,为依法惩治P2P、虚拟币交易、养老领域等非法集资犯罪提供依据。   修改后《解释》明确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不再区分自然人犯罪和单位犯罪处罚标准,适当提高...
  • 02-2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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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飞鸽案]被告人王某和妇女赵某共谋通过“放飞鸽”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王某向赵某承诺将其出卖后一定想办法再将其救出来。后王某将赵某“卖出”后得款10万元潜逃,没有按照事前的约定去解救赵某。赵某被收买者拘禁30天后侥幸逃脱,其报警后王某被抓获。能否认定王某的行为因有赵某的承诺而不构成拐卖妇女罪? 被害人受欺骗的承诺 与法益处分目的错误 ——结合检例第140号等案例的研究 清华大学法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 周光权 摘要 对于被害人受欺骗后所作承诺效力的认定,法益关系错误说总体上具有合理性。但是,传统上对于法益关系的理解较为狭窄,难以将其运用到欺骗他人捐献器官、侵犯个人信息的某些场合。为此,应当将法益处分目的错误纳入审查视野,即与被害人所意欲实现的法益处分目的有关的错误,是法益关系错误的情形之一,从而形成修正的法益关系错误说。被害人存在传统上所说的法益关系错误的,承诺无效;超越传统法益关系范围,但肯定被害人的承诺阻却违法与国民规范感觉明显不符的,需要进一步考察被害人的法益处分...
  • 02-2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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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6月6日晚,54岁的赵友德外出参加朋友的葬礼,65岁的邻居孙五平知道后,就给赵友德的妻子钱晓芬打电话,提出要到其家中去幽会。 钱晓芬之前与孙五平发生过几次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后,就不愿意再和孙五平联系,但孙五平仍跑到钱晓芬的楼下砸门,因为害怕影响不好,钱晓芬只得下楼开门,将孙五平放了下去。 当晚22时许,有不好预感的赵友德开车回到家中,见大门紧闭,就打电话让妻子钱晓芬下楼来开门,钱晓芬第一次挂断了赵友德的电话,第二次接听时又有些慌张,心生怀疑的赵友德马上架起梯子从二楼窗户翻进屋欲捉奸。 翻进楼梯平台处后,赵友德发现一黑影男子正从二楼楼梯处往三楼跑,便立即伸手去抓,对方欲摆脱,赵友德用拳头连续击打对方面部、胸腹部位置,将对方打倒在楼梯上然后将该男子拖至二楼卧室门口,打开灯后发现是邻居孙五平。 赵友德与孙五平发生激烈争吵,看见丈夫连打孙五平几个耳光,钱晓芬试图上前阻止,气愤的赵友德转而殴打妻子钱晓芬,孙五平又上前阻止,赵友德更加气愤,扬言要将两人送到派出所去。 孙五平趁钱晓芬求情之机逃离了赵友德家,赵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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