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7-26 2022
    百问通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那么,在突发疾病职工被抢救过程中,家属决定“放弃治疗”,能否成为影响视同工伤的因素? ▶▶基本案情 王某原是某公司职工,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8年1月28日中午,王某在从公司厂区走往其工作车间途中,突发疾病倒地,被送到当地乡镇卫生院检查后,回到公司宿舍休息。后工友们发现王某病情严重,又于当地晚20时许,送其到医院抢救。医院诊断为:蛛网膜下脑出血;脑疝形成;多发脑挫裂伤等。当晚20时55分,医院对王某下发病危通知书,主要内容为“病情随时可能恶化,随时可能心跳、呼吸停止,特此告知,请予以理解并配合医院抢救治疗。” 在抢救过程中,医生告诉王某家属,王某病情危重,在手术治疗中有可能存在较高的死亡风险。随后,王某的妻子谭某在感到抢救无望的情况下决定放弃治疗,并在病历本上写下:“已了解病情,放弃住院治疗,后果自负”。当晚,王某被接回家中,并于次日凌晨1时30分死亡。 王某去世后,...
  • 07-26 2022
    百问通
    案号:(2020)赣07行终487号 基本事实 电源公司将其新建厂区建设工作中的电气、焊接、电线安装工程发包给张某、胡某,周某系受张某的雇请在第三人新建厂区工地上从事电气电线安装工作。 2019年6月4日下午18时12分,周某拉着推车前往临时工具房放置工具,18时16分许前往第三人临时食堂准备打饭时,突然倒下,后被县人民医院120急救车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晚上8时许死亡。 周某家属向某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2020年5月28日,某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认为周某家属的兄长周某在此次事故造成的伤害,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不同意认定为工伤(亡)。周某家属不服,遂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对该条款规定情形的理解应当严格按照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突发疾病径直送医疗机构抢救并在48小时内死亡并重,且具有同时性、连贯性。这里所称...
  • 07-25 2022
    百问通
    涉及大学生违法犯罪的案件,总会引起人们的争议。这不,上海静安区法院日前审理的上海复旦大学研究生阿华不服学校的开除的处分决定而提起的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被告学校作出的开除处分决定一案消息公开后,即引起了人们的广泛讨论和关注。这是一件大好事,有利于我们正确而审慎地适用法律处理此类案件和相关案件。 本案大致情况是这样的:2020年9月,复旦大学研究生阿华在宾馆嫖娼被上海警方当场抓获。警方考虑到阿华尚还年轻,认错态度良好,最终对阿华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2016年6月,警方向复旦大学通报了阿华违法及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另外与阿华一同被通报的还有其他两名同学。复旦大学收到警方通报后,认为三名学生的嫖娼行为违反了该校《复旦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相关条款规定,遂作出给予三名学生开除学籍处分的决定。之后,阿华向学校提交了《异议书》认为,嫖娼只是一般违法行为,并非涉嫌犯罪,开除处分过重且无上位法支持,要求学校撤回开除处分决定。学校驳回了阿华的请求。同时,还将包括阿华在内的三名学生的处分决定以实名的方式在公示栏公示。随...
  • 07-25 2022
    百问通
    最高院案例裁判观点及会议纪要观点 印章真实不等于协议真实;印章不真实不等于协议无效 一、最高院:印章真实不等于协议真实 案例(2014)民提字第17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6年第3期(总第233期)   二、最高院:用“私刻公章”签署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案例(2016)最高法民申25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   三、最高院:加盖真(假)公章的法律后果及举证责任安排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第18次法官会议纪要   四、最高法院《九民会议纪要》| 盖章行为的法律效力 法〔2019〕254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一、最高院:印章真实不等于协议真实 案例(2014)民提字第17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6年第3期(总第233期)   裁判要旨   一、印章真实不等于协议真实。协议形成行为与印章加盖行为在性质上具有相对独立性,协议内容是双方合意行为的表现形式,而印章加盖行为是各方确认双方合意内容的方式,二者相互关联又相对独立。在证据意义上,印章真实一般即可推...
  • 07-25 2022
    百问通
    青春损失费是指恋爱、婚姻等关系解除后 希望对方对自己的青春损失 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 但我国法律中没有相关规定 那么在实务中又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呢? 法信·裁判规则 1. 给付青春损失费的约定违背社会道德,应认定无效——古标深与吴辉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 案例要旨:双方在解除同居关系后签订协议书,对同居关系期间共同财产作出分割和处分达成一致意见,该协议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有约束力;协议中关于青春损失费的约定内容,是以金钱方式弥补同居期间女方的青春时光,与社会道德相违背,不利于建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和价值体系,应当认定该约定内容无效,法院对青春损失费的主张不予支持。 案号:(2015)深中法民终字第81号 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法信平台精选   2.同居关系解除后一方主张给付青春损失费无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张某某、胡某某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 案例要旨:双方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至今未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属于同居关系。根据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未办理婚...
  • 07-22 2022
    百问通
    一、蔡某与携程公司服务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案 (2017)津01民辖终539号 《人民法院报》 2017年8月17日第6版 【裁判要旨】 给付货币义务是指实体内容的合同义务,而非诉讼请求中简单的给付金钱请求。合同履行地不能仅以给付货币责任承担形式来确定,还应根据当事人起诉时的请求结合合同履行义务内容确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返还预订款,诉讼请求并非履行合同应支付的相应对价,争议标的不属于给付货币,应为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泗阳县众兴镇徐某某李某某味观餐饮加盟店与杭州天骄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管辖裁定书 【裁判摘要】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三、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委托合同纠纷管辖权...
  • 客服
  • 返回顶部
https://affim.baidu.com/cps/chat?siteId=18831979&userId=44142515&siteToken=819bf25604f125c407ed2c41afb6822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