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公司及员工|竞业限制的3个重要问题 (深圳区域为例) ▶▶问题一:离职时,公司让员工签署了承诺书,承诺书载明员工需要在离职后履行竞业限制,且未约定经济补偿,那么员工是否需要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回答:需要。 相关案例: 案号 (2021)粤03民终27724号 案情简介 员工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辞职,并于当日在公司要求下签署承诺书,承诺书约定其在离职一年内非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本人不到与公司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公司内担任任何职务。但承诺书并未约定经济补偿。 法院认为 首先,承诺书内容是员工真实的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故应当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规定,劳动者在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补偿; 因此,竞业限制协议是双务合同,但竞业限制性协议并不因未约定经济补偿而无效,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协议后,可依法向用人单位主张补偿。 *编者提醒:①离职时,要留意核查签署有关文件,避免权益受损。②当与用人单位签署有...
1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认缴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但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股权,登记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股权转让给第三人,是否属于无权处分? (二巡2020年第3次法官会议纪要) 甲说:有权处分说 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复合性权利。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取得但登记在夫或者妻一方名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仅得由登记方行使,而非夫妻共同共有,故登记方对于该股权的处分系有权处分。如无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另一方利益等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登记方应按合同约定协助办理股权变动手续,但基于该股权而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乙说:无权处分说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而取得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即使登记在夫或者妻一方名下,亦为夫妻共同共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故登记方未经配偶方同意擅自向第三人转让股权,属无权处分。因登记方不具有处分权,在配偶方不同意转让股权的情形下,作为受让方的第三人不能取得该股权,仅可主张转让方承担违约责任。 【法官会议...
一、写在前面 2022年7月28日新闻,互联网生鲜零售公司“每日优鲜”员工曝光公司已被“原地解散”,公司由于未能与投资人达成一致协议,资金链断裂受到影响,面临被多供应商“诉讼”的可能。 一石激起千层浪,各家供应商可能也没想到,互联网巨头说倒下就倒下,欠款还能不能还了? 别急,今天这篇就告诉你企业的应收账款在不同阶段如何收回。 二、应收账款结算分步走 01合同签订阶段 保持良好的合同习惯,签订符合法律要求的《采购合同》或《供应商合同》,包括采购项目、采购方式、运输方式、结算方式、违约条款、合同各方的有效合法通讯方式、地址、经办人信息,并写明争议解决方式,建议诉讼(相比较仲裁,诉讼成本更低),以及诉讼地点选择。 02合同履行阶段 记录并保管每次的订购单、送货记录、结算单,并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与经办人进行结算。若订货方要求开具发票主体和合同不一致的,保存相关记录作为后续混同的证据。若出现违约多次的,一并在结算时予以注明。 03诉讼阶段 若采购方明显多次违约或履行债务能力欠缺时,应当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