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9-0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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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自如系安徽某铸造公司职工。   2017年3月30日16时左右,孙自如从家中步行前往公交站台准备乘公交车去上班,走到半路还没到公交站时,一块大石头突然从山上滚落下来,砸到孙自如胸腹部。事故发生后,孙自如被送往医院救治,后抢救无效死亡。   2017年4月18日,公司申请工伤认定。6月8日,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孙自如受到的伤害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决定不予认定或者视同工伤。   家属不服,于12月5日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一审判决】   一审法院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根据该规定,认定工伤必须包括“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三个必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
  • 09-0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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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点提示 一、收集能证明工伤事实的证据 二、补缴工伤保险 三、收集相应申请工伤需要的材料 四、在时限内提出工伤申请,有三个法定的时限 五、发生了工伤,但单位拒绝承认劳动关系时,通过裁判确认劳动关系 六、向行政部门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工伤 七、向专业鉴定机构,申请鉴定工伤等级 八、申请先行支付 九、申请调解 十、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十一、未及时主张工伤赔偿的,最后的救济——提起人身损害的民事诉讼 1、第一步、收集能证明工伤事实的证据 证明工伤的事实,尤其是交通事故的现场,要第一时间拍照、拍视频,有目击证人的,要尽量留下联系电话。 另外,尽量报警。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则应保留就医的票据,以证明单位支付医疗费的事实。 2、第二步、补缴工伤保险 对于一些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员工而言,如果伤残等级较高的,法定赔偿金额也会较高,为了避免企业无法赔付而最终员工权益受损,员工可要求企业补缴。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款: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
  • 09-0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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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中的“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即我们所说的误工费。对于误工费该如何认定,我们可以看一下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因此,误工费=误工期(天)×每天工资。 其中,误工期可以根据伤残鉴定意见所确定的...
  • 09-0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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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社会保险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工伤发生的费用,一部分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部分为用人单位支付。到底哪些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哪些由用人单位承担,很多人并不是太清楚,下面我从承担的主体予以分类,结合最新统计数据,将这些费用明细进行归纳,列个清单,供大家在实务中参考:   一、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目录及服务标准的医药费该工伤职工还是用人单位承担,目前实践中各地处理存在不同做法,较多地区的做法是用人单位不承担。   2、康复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保险条例未做统一规定。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工伤职工...
  • 08-3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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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小权系湖南某通信公司维护部工作人员。   2017年6月21日,由公司派往怀化出差,6月23日21时许入住酒店,之后,孙小权与同事在酒店二楼ktv唱歌,至6月24日1时许回房间休息,6月24日8时许,孙小权被发现死亡。   公司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2017年8月15日,市人社局作出《决定书》,认为孙小权死亡,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决定不予以认定或者视同工伤。   公司不服,向省人社厅申请行政复议。2017年12月26日,省人社厅作出《复议决定书》,决定维持市人社局作出的《决定书》。   公司不服,诉至法院。   一审判决:回酒店房间休息应视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   一审法院认为,当事人对孙小权因公外出期间在酒店住房内死亡及死亡原因不明的事实无争议,原审法院予以确认。本案主要争议焦点为孙小权死亡的情形能否被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   市人社局和省人社厅认为孙小权去ktv唱歌,系个人行为,与工作无关,其死亡时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不符合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规定...
  • 08-3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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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上,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会员会鉴定; 二、方式上,随机抽取专家,必要时另行委托医疗机构鉴定,在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延长30日; 三、对结果异议上,如果不服鉴定结论,15日内向省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因为是技术而非法律,因而不属于可诉内容,仅可提出再次鉴定的要求。千万不要说不服鉴定,提可提起行政诉讼,这是错误的。 相关依据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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