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序良俗是指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也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实质上就是指公序良俗,只是当时存在较多意识形态禁忌,未明确使用公序良俗这一概念。民法总则和民法典立法时对此进行了突破,明确使用公序良俗这一概念。公共秩序,是指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基本秩序和根本理念,是与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相关的基础性原则、价值和秩序。善良风俗,是指基于社会主流道德观念的习俗,也可称为社会公共道德,是社会成员所普遍认可、遵循的道德准则。 条 文 梳 理 第八条【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十条【处理民事纠纷依据】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八十六条【营利法人社会责任】 营利法人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商业道德,维护交易安全,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