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7-18 2022
    百问通
    <section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span>一、蔡某与携程公司服务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案</span></strong></section> <section style="text-indent: 2em;"><span>(2017)津01民辖终539号</span></section> <section style="text-indent: 2em;"><span>《人民法院报》 2017年8月17日第6版</span></section> <section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span>【裁判要旨】</span></strong><span></span></section> <section style="text-indent: 2em;"><span>给付货币义务是指实体内容的合同义务,而非诉讼请求中简单的给付金钱请求。合同履行地不能仅以给付货币责任承担形式来确定,还应根据当事人起诉时的请求结合合同履行义务内容确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返还预订款,诉讼请求并非履行合同应支付的相应对价,争议标的不属于给付货币,应为其他标的,履...
  • 07-14 2022
    百问通
    导读: 近日,全国多地多个楼盘业主,给官方及银行发了全体业主强制停贷告知书,目前已知的楼盘涉及武汉市、景德镇市、郑州市、西安市等,这些楼盘都是已经停工烂尾的楼盘。 全国多个城市的烂尾楼盘业主此番不约而同的集中发停贷告知书,让大家产生了疑问,烂尾楼凭什么还要继续还房贷?风险全是购房者一个人承担? 请看下文: 2020年12月份,最高院审理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与王忠诚等人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9)最高法民再245号文书全文 },判决开发商直接向银行偿还购房者的所欠的按揭贷款,借款人个人无须偿还银行贷款。一时间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各大媒体、公众号纷纷转载、评论。 有的标题党甚至不惜为了吸引眼球用“全国首例!法院判决:不用还!买房烂尾后拒绝还贷,被银行起诉”、“房子烂尾 还需要继续还房贷吗?最高法判了!”,经过一番舆论炒作,在广大老百姓眼里已经形成了,只要按揭的商品房烂尾,按揭的贷款就由开发商还,购房的贷款人无须继续还贷。 然,果真如此吗? 我仔细看了(2019)最高法民再245号判...
  • 07-12 2022
    百问通
    【裁判要点】   一审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1日)之前,《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16号)均未对清缴企业欠费问题设置追诉期。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界定,社会保险费缴纳属于行政征收范畴,其与行政处罚的性质并不相同,追缴社会保险费与违法行为的追诉和处罚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该诉讼请求显然属于要求追缴社会保险费问题,而非要求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故不应当适用《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等规定的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时效。   二审法院认为,从法理上讲,用人单位未缴、欠缴、少缴社会保险费均属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表现形式,属于社会保险费征收范畴,自然不应有时效限制。《社会保险稽核办法》(2003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第八条第四款规定,对于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进行稽核;第十一条规定,被稽核对象少报、瞒报缴费基数...
  • 07-12 2022
    百问通
    编者按: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34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如何正确理解该条款?最高法院出版的《人民司法》2021年第7期刊登了最高法院民一庭庭长郑学林等撰写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几个重点问题的理解与适用一文,对该问题进行了阐述,小编特选登如下,供读者们参考: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几个重点问题的理解与适用 作者:郑学林 刘敏 于蒙 危浪平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五、关于劳动合同期满后权利义务的确定   关于劳动合同期满后权利义务的确定问题,...
  • 07-12 2022
    百问通
    导读:近期恒大以及很多开发商的楼盘因拖欠工程款被法院依法查封,很多施工方在催讨工程款无果的情况下,接受以冲抵工程款的方式以很低的价格购买了该房地产的楼盘,那么法院是否能够执行该房屋,购买工抵房的业主有何保障?请看最高院判例:   裁判要旨:施工方以冲抵工程款的方式购买案涉房屋,其实质是通过协商折价抵偿实现其就案涉项目房屋所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工程款债权优先于所涉普通债权得到受偿,案涉房屋系工程款债权的物化载体,本案不适用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二十八条,故本案施工方就案涉房屋享有的权利可排除该债权人的强制执行。 全文:   基本信息   案由: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案号:(2020)最高法民再352号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民事 文书类型:判决书 裁判日期:2020-12-23 审理程序:再审 数据来源:普通案例   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四川省建筑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成都紫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审...
  • 07-11 2022
    百问通
    处理劳动合同纠纷和处理其他民事纠纷一样,也都是要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原则根本遵循的。而在劳动合同纠纷中,在通常的情况下,一定的事实都是通过一定形式来表现出来的,例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有书面的劳动合同,通常就是以“劳动合同”为名的,由双方签字的记载有劳动权利义务内容的书面文件;而有的是签订了以非劳动合同之名的合同,最后却被认定为劳动存在的是劳动关系。下面就笔者所经历的两个实例分析之。 (一)没有劳动合同但却被认定存在书面劳动合同 金某护理专业专科毕业后,通过笔试和面试成为某民营专科医院的一名病房护士。金某热爱护理专业,在校学习时就学业优秀,参加工作后很快就在注射、换药等专业技术方面获得同行认可和患者及家属的称道。工作虽然忙碌和辛苦,但由于感到有奔头还是乐在其中的。不巧的是,金某的父亲因病住院,母亲希望独生女儿金某能回到家乡的医院工作,也好对父亲的护理和治疗有所帮助。 金某虽然割舍不下已经熟悉和热爱的工作,但还是决定辞职回到家乡医院另觅工作。当金某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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