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8-19 2022
    百问通
    裁判要旨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对因历史原因造成的没有建设审批手续和产权证照的房屋,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甄别,综合考虑房屋来源、房屋建设的时间和动机、使用情况、居住利益、当时的立法状况等因素作出调查、认定和处理,不能简单将无证房屋一律认定为违法建筑。违法拆除历史形成的无证房屋造成损失的,也不能简单以无证房屋即为违法建筑为由,不予行政赔偿。在行政机关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拆除的无证房屋属于违法建筑的情况下,应当将该房屋视为合法建筑,依法予以行政赔偿。行政赔偿的项目、数额不得少于被征收人通过合法征收补偿程序获得的行政补偿项目、数额。本案中,容可南的涉案房屋处于《房屋征收决定》确定的征收范围内,没有建设审批手续和产权证照,因未能在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成补偿协议,被按照违法建设进行处理认定并强制拆除。但是,房屋是公民安身立命之本,家庭唯一住房涉及基本人权保护,公民安居利益高于建设规划利益。南宁市政府应当查明无证房屋是否因历史原因形成,是否属于家庭唯一住房,建设面积是否合法合理,是否存在加建、...
  • 08-19 2022
    百问通
    不动产交易过程中有一类风险较为常见,即交易的不动产已被抵押给银行或者第三人。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实施,禁止转让抵押财产的规定已被取消,但新规还未被普通民众完全接受。很有可能在交易过户受阻时,便误认为此类买卖合同无效,这种观念是错误的。此外,很多一手不动产的买受人在入住后才发现整栋楼都被开发商抵押给银行,迟迟无法办理不动产权利证书。面对司法实务中遇到的这一系列的问题,本文旨在分析交易抵押不动产的风险及对策。 交易设有抵押权的不动产之法律风险。 厘清抵押权和买卖合同的关系有助于我们了解购买抵押不动产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抵押权属于物权,通常是用于担保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的债务,在申请司法拍卖后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而基于买卖合同所得的请求出卖人转移房屋所有权的权利属于债权。由于房屋属于不动产,其所有权发生变动是以在交易中心完成不动产权利变更登记为生效要件。所以仅支付了房屋的价款,即使实际占有居住也非法律意义上的不动产所有权人。而且在物权优于债权,因此购买的不动产被...
  • 08-19 2022
    百问通
    近年来,人们十分关注对“正当防卫”的法律保护,司法机关也通过解释和判例等形式,进一步明确了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的认定标准和见义勇为相关纠纷的法律适用标准。 但公众关注的“正当防卫”,更多是基于刑法视角,关心其刑法后果,其实,在民事领域同样存在正当防卫的认定与责任承担问题。 最近央视的“今日说法”栏目就播出了一个真实案例。 该案的基本情况是这样的:沈某和蔡某是舅舅和外甥的关系,蔡某的母亲是沈某的亲姐姐。2017年7月,因老宅动迁问题,沈某和姐姐发生争执,进而导致肢体冲突,沈某姐姐的手臂还受伤流了点血。 沈某的姐姐回家和儿子蔡某说,自己受伤是沈某拿刀砍的。蔡某怒气冲冲地来到沈某家,斥责沈某并要求其道歉。而沈某则对蔡某说,大人之间的事与你无关,没有理会蔡某的要求。 2017年7月19日,蔡某在微信上拉了一个包括陈某在内共4人的微信群,说要去打架。傍晚,蔡某、陈某等四人来到沈某家,进入沈某的院落内,双方没有说上几句话,蔡某等人就和沈某及妻子施女士动手打在了一起,沈某和妻子都被打伤(后经鉴...
  • 08-19 2022
    百问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中合并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损害赔偿十分常见。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尽快一次性解决工伤赔偿纠纷,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积极促成工伤"私了"。特别是在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形下,大多用人单位均十分和极寻求与劳动者协商解决工伤赔偿;大多数劳动者亦不愿历经漫长的仲裁和诉讼程序、希望一次性尽快拿到补偿。但是不少劳动者签订赔偿协议后,往往又会以协议赔偿数额过低为由.请求认定协议无效或者予以撤销。 根据工伤保险规定。职工遭受工伤后可以依法获得工伤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护理费;工伤致残后,能够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一至六级);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获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述工伤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则大部分款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则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这些工伤赔偿主...
  • 08-18 2022
    百问通
    随着各省市计生条例的修改,HR又开始纠结“三期女职工”的产假问题。   产假要怎么休?产假工资怎么发?生育津贴如何领……   01 2022最新版产假标准   2021年各地逐渐修改《人口计划与生育条例》,增加了产假&陪产假的天数,具体可以查看下表:   地区 产假 陪产假 北京 158天 15天 上海 158天 10天 江西省 188天 30天 安徽省 158天 30天 辽宁省 158天 20天 西藏 365天 30天 江苏省 158天 15天 贵州省 158天 15天 海南省 最多190天 15天 陕西省 158天 (生育三孩再增加半年) 15天 (生育三孩再增加15天) 吉林省 158天 15天 福建省 158天-180天 15天 重庆 178天 20天 青海省 188天 15天 黑龙江省 180天 15天 云南省 150天 30天 河北省 一孩、二孩158天 三孩188天; 15天 内蒙古 158天 25天 河南省 拟增至190天 30天 新疆 158天 15天 山西省 158天 15天 甘肃省 180天 30天 湖北省 158天 15天 四川省 158天 20天 广东省 178天 15天 天津 158天 15天 浙江省 生一孩共可休158天 二孩、三孩各188天 15天 山东省 158天 15...
  • 08-18 2022
    百问通
    【裁判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引起本案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前,因此,本案应当适用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本案中,虽然案涉房屋系由父母出资修建,但建成后即依据父母等人签订的分房协议的约定,初始登记在子女名下至今。案涉房屋不动产登记证书亦载明案涉房屋为子女单独所有。虽然父母举示了案涉房屋的抵押合同、租赁合同、水电及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拟证明父母为案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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