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8-05 2022
    百问通
    《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 第十三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之间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约定分担份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担保人之间约定承担连带共同担保,或者约定相互追偿但是未约定分担份额的,各担保人按照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之间未对相互追偿作出约定且未约定承担连带共同担保,但是各担保人在同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所谓混合共同担保追偿权,是指同一债务同时存在人保与物保的情形下,某个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后享有依法要求其他担保人予以分担的权利。关于此问题,学界历来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应当赋予担保人互相间的追偿权,在同样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下,若有的担保人承担了全部债务,有的却分文未出,难...
  • 08-05 2022
    百问通
    一、案外人基于租赁权提出的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处理   1. 承租人基于不动产或动产被抵押或查封之后与被执行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提出执行异议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进行审查。 承租人请求在租赁期内停止对执行标的的处置或者阻止向受让人移交占有该不动产或动产的,不予支持。   2. 承租人基于不动产或动产被抵押、质押或查封之前与被执行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提出执行异议,请求在租赁期内阻止向受让人移交占有被执行的不动产或动产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停止执行作出裁定。因此引发的执行异议之诉案件,根据以下情形进行处理: (1)承租人在租赁物被查封之前已与被执行人签订了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并已按约支付租金,且实际占有使用租赁物的,对承租人要求阻止交付的诉讼请求应予以支持,对其要求停止对执行标的处置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2)承租人在租赁物被抵押之前已与被执行人签订了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并已按约支付租金,且实际占有使用租赁物,抵押权人或首查封法院的申请执行人申请...
  • 08-05 2022
    百问通
    小张是一家个体户经营者。2019年,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小张向舅舅余先生借款10万元,约定于2020年年底前还清。 但是借款到期后,小张并没有按照约定归还。 余先生找到了小张的父母,并让小张父母在欠条上签下了名字。2021年11月,余先生将小张及小张父母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小张偿还借款,并由小张父母承担连带责任。 小张对于借款事实予以认可。 小张父母辩称,在欠条上签字,仅仅表明对借款事实的知悉,并没有为欠款承担担保责任的意思。同时,小张已经成年,不与父母一同生活,父母没有义务帮他偿还借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 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案中,小张与舅舅余先生的借贷关系成立,应当依照借款时的约定承担还款义务。 小张的父母在借条上签字,并未表明保证人身份或承担保证责任的意思表示,亦没有其他事实...
  • 08-05 2022
    百问通
    题记:他们的恶,已经超出文明社会能够承受的底线…… 央视客户端:6月10日,网友发布网帖称河北唐山机场路一家烧烤店多人起冲突,疑因男子酒后搭讪女子,后多人对女子进行殴打。机场路派出所回应,有出警。   视频来源:沸点视频 10日下午,唐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来广普向媒体表示,上述案件嫌疑人已经锁定,公安部门正在抓捕。   事件发生后,视频经过网络曝光,迅速占据了社交媒体的热搜,对此,法务之家特邀北京刑事辩护律师丁海洋对此事件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了评论。 从网络披露的视频来看,白衣女子正常就餐,涉事男子酒后上前搭讪并动手动脚,遭到女子反对后实施侵害,多人参与殴打白衣女子。众所周知,在为其三年的“扫黑除恶”斗争中,极大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在“扫黑除恶”常态化的条件下,唐山这起案件的画面让人震惊。我们不禁要问,“除恶务尽”做到了吗?一些习惯于滋事、扰序的黑恶势力,是否存在死灰复燃的可能性?也让人联想到背后是否有“伞”? 警方通报及...
  • 08-05 2022
    百问通
    9名涉案者全部抓获归案,司法部门应依法从严从快侦查、起诉、审判,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震慑宵小。同时,通过这个焦点案件,希望司法机关把“扫黑除恶”变为常态化,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毒瘤不除,民心难安! ▶▶故意伤害罪 关于故意伤害罪,张明楷《刑法学》(第五版,法律出版社)一书这样表述:"一般认为,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并指出,构成要件的内容为伤害他人身体,具体可分为:行为对象是他人身体;行为内容为伤害他人身体;伤害行为必须具有非法性。 对于“故意”,该书认为:“成立故意伤害罪要求行为人具有伤害的故意,即对伤害结果具有认识和希望或放任的态度,但是,不要求行为人对伤害的具体程度有认识,只要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轻伤以上的伤害结果并且希望、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即可 。所谓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轻伤以上的伤害结果,只要求一般性的认识而非具体的认识,或者说,只要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并非轻微的伤害结果即可...
  • 08-05 2022
    百问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提交书证原件确有困难,包括下列情形: (一)书证原件遗失、灭失或者毁损的; (二)原件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经合法通知提交而拒不提交的; (三)原件在他人控制之下,而其有权不提交的; (四)原件因篇幅或者体积过大而不便提交的; (五)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通过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或者其他方式无法获得书证原件的。 前款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其他证据和案件具体情况,审查判断书证复制品等能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司法观点 最高人民法院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上)》 审判实践中应当注意的是:1.本条对于可以不提供原件的情形的规定,均指存在客观原因的情形,且本条规定并无兜底条款,除这五种情形外,书证的复制件不具有证据能力,应当被排除。2.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五种情形的书证复制件,只是满足了证据能力的要求,这种证据本身仍然是有瑕疵的证据,不能单...
  • 客服
  • 返回顶部
https://affim.baidu.com/cps/chat?siteId=18831979&userId=44142515&siteToken=819bf25604f125c407ed2c41afb6822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