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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 小王: 我和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后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纷?需要保留哪些重要材料? 京小槌答: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发生争议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首先应积极沟通,理性地交换各自意见,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通过双方协商或第三方调解机构主持调解,尽量达成协商解决的方案。如果选择提起仲裁或诉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应当注意收集保管好相关证据。根据产生争议的具体情况,劳动者应当注意收集掌握包括招聘通知、工作证、考勤记录、工作记录、工资取得记录等在内的证据材料;用人单位应当注意收集掌握双方所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单位规章制度公示、告知记录、工资发放记录、员工违纪事实证明材料等证据材料。 在程序上,劳动仲裁与法院诉讼既密切相关又各有不同,无论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都应当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问题二 小王: 我和用人单位经第三方调解机构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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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 当事人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录像及微信聊天记录打印件,对方当事人的质证意见为不认可其真实性,并主张该聊天记录系经剪辑制作。虽然该证据并非通过双方聊天记录的原始载体(手机微信)体现,对方亦表示不认可真实性,但其并未提交反证证明该证据所展示的聊天内容非双方实际发生。 加之,考虑到聊天记录系双方之间意思表达的记载,任一方均可方便确认聊天内容,在此情况下,举证责任应转移至对方当事人,由其提供反驳证据。未能提供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故应对该“微信聊天记录”视频证据予以采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1)最高法知民终2112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深圳市雄狮景观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新网数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上诉人深圳市雄狮景观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狮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北京新网数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新网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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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除少数侵权领域的特别规定之外,诉讼时效期间一律规定为三年。然而这并未完全消除实践中有关诉讼时效制度适用的困惑。 学术分歧 在保险人行使代位权的诉讼案件中,关于诉讼时效制度适用的争议屡见不鲜。较为典型的是如何确定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点。有一种意见认为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险人取得赔偿请求权之日开始计算;而另一种意见则认为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被保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第三者侵害时起计算。 实践争议 学术观点上的分歧同样延伸至司法实践。在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岩中心支公司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岩中心支公司等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中<案号(2018)闽08民终604号>,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60条的规定,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方取得对第三者求偿的权利,因此本案诉讼时效应从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金之日起计算。”而广州市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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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汇总的25类假期如下: 1. 休息日 2. 法定节假日 3. 部分节假日 4. 事假 5. 病假 6. 婚假 7. 产假 8. 产前假 9. 护理假 10. 孕期产前检查假 11. 哺乳假 12. 痛经假 13. 保胎假 14.节育假 15. 丧假 16. 年休假 17. 工伤假 18. 探亲假 19. 路程假 20. 社会活动假 21. 丰收节 22. 经营性放假 23. 甲类传染病假 24. 独生子女护理假 25. 育儿假 01、休息日 正常情况下,星期六和星期日为每周休息日,双休日不计薪,全年104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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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庆市司法局发布了7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对2家律师事务所、5名律师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关于重庆升正律师事务所被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重庆升正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号:25001201130278984 经查,重庆升正律师事务所违反风险代理管理规定收取费用。升正所陈小令律师私自收案私自收费,该所存在对本所律师未能履行监管职责的问题。渝中区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于2022年3月16日对重庆升正律师事务所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关于陈小令律师被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陈小令 重庆升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律师执业证号:15001201710159163 经查,陈小令律师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后,未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私自收取费用。渝中区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于2022年3月16日对陈小令律师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关于彭长林律师被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彭长林 重庆升正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律师执业证号:15001200610662665 经查,重庆升正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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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0日晚,@范辰律师发微博称,二审案件,汉中市中院开庭审理,三天时间进展缓慢。法官和检察官,忍不住开始使坏了 。 今天下午,出庭马姓检察官宣读证据,放慢速度,一个字一个字地蹦,一下午读了两份笔录。这效率盖帽了。 刘姓审判长的办法更是奇绝。排庭,隔几天开一次,半个月不间断开庭五次六天。这不是准备让我们外地律师疲于奔命,难为死吗? 汉中中院法官不懂得集中审理原则(不间断审理原则)吗?不懂得律师的执业权利,也应该受到保护吗?不懂法律尊严不能被折腾吗? @辩护人001 评论认为:保证审判集中连续进行是基本要求,因而规定合议庭一旦确定不得任意变更,变更若未评议就得更新开庭。间断开庭也要更新程序,这合议庭断续开庭有客观原因吗?法检人员这么做是最直接为难法律吧……立法要补上这个漏洞。 @律师庞琨:审判长不能任性,所有法律人都应当凭良心善意的理解和适用法律,否则公平正义不存。 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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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然人的人格权受到侵害后的精神损害赔偿,尤其的其中具体赔偿数额的确定,无疑是司法审判中的一个难点问题。在我国《民法典》颁布之前,我国法律虽然有侵犯人格权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但都没有规定确定赔偿数额多或者少的考量因素。为了便于司法操作和保证司法的公平,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7号),共计12条的司法解释。该解释除规定侵犯死者的姓名、肖像,侵犯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的精神损害赔偿等内容外,主要是规定了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诸种考量因素(第十条)。应当承认,该解释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起到了重要作用。在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实施之前的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进行了修改,由12条改为6条。该解释虽然其开头即明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但是,尤其是在第5条“精神损害赔偿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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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法释〔2022〕1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城乡统一、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 医疗费 医疗费是指为了使直接遭受人身伤害的自然人恢复健康、进行医疗诊治的过程中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计算方式 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医疗费赔偿金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一般以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