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是笔者在小红书上发了一篇调侃的笔记,内容是律师情侣之间如何转账,其中提到如果生日给对象转账,最好备注“无条件赠与”,这样分手后就不用返还了,发布后引起比较多的关注和讨论,很多人问什么情况下不需要还,所以我这次根据各地判决书内容,以【Q&A】的形式尽量通俗易懂地解答一下,恋爱期间的花费什么时候需要返还,什么时候不需要返还。
Q1:男方情人节/生日/圣诞节转了520/1314,或者买了礼物给我,是否真如段子所说不用还了?
A1:如果他什么都没有备注,那么是的,因为他在节日给你转钱的那一刻,这时候很少人还带着功利目的,他的目的是诉说爱你,感情色彩很强烈,所以这部分钱不用还。——出自(2018)川110792 民初 512号判决书
Q2:男方在恋爱期间请客吃饭、看电影、外出游玩、购买生活用品,这种你来我往的各种支出,要退吗?
A2:不需要,这种属于共同消费,不属于不当得利。即使一方在平时消费时支出的较多,分手后原则上也不能再要求另一方返还。——出自(2021)陕1026民初279号判决书
Q3:日常生活中,我有时候会要求男方给我转钱,男方给我转的不是特殊数字,而是几千几百这种,要还吗?
A3:那就要看男方的经济情况和消费水平,超出日常消费水平太多的,会被认定为民间借贷返还,一般法官会界定一个数额,多少钱以上的要还,多少钱以下的算帮助和一般赠与。——出自(2018)云0127民初648号判决书
Q4:和男方开始谈恋爱时他说是奔着结婚去的,或者谈恋爱时经常透露结婚意愿,这种男方自愿转的钱分手后要还吗?
A4:分情况,如果钱很少,每次几百几千的,就视为一般赠与不用还,但如果金额很大或者礼物很贵重,就要被视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分手要返还。——出自(2021)桂12民终2377号判决书
Q5:我没向男朋友要钱,但日常生活中男朋友没事就会主动转我几百到几万不等,而且从来没提过结婚,要还吗?
A5:很遗憾,还是有可能要还,因为凡事有个度,超过这个度,法律会帮助调整回来,因为我们要体现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但这种情况还的不会比Q4多,Q5只调整超过合理幅度的部分。——出自(2021)桂0722民初2411号判决书
最后再补充一点,有的男方转了十几万,但两人在一起时间已经有十几年,或者转的次数多但每笔金额都比较小,且每次转账时都会说“爱你/亲亲/天天520”,这种基本上就不用退。
以上列举的只是几种典型情况,作为建议使用,实际上每个人的生活细节不可能复制粘贴,所以不要看到有点符合就直接套用,最好还是找个律师帮你的情况全面复盘一下,说不定会发现因为有某个因素所以结果完全改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