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聚会:酒桌上这4种行为要担责!
大家的应酬和聚会慢慢增多,法官用实际案例告诉大家酒桌上这些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陈某等10人在某餐馆聚餐。陈某用餐后在下餐馆楼梯过程中摔倒,头部与楼梯转角平台的墙体撞击,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判决陈某应自负55%的过错责任。餐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未设置醒目防滑警示标志,踏步及楼梯设计不规范对安全性产生影响,应对陈某死亡损失承担25%的赔偿责任。徐某红等6人作为白酒共饮人应对陈某死亡损失承担20%的赔偿责任。
饭局上,吃饭过程中,温某因为要开车没有喝酒,其余人也没有向温某劝酒。结束时,温某主动拿起酒杯敬酒而喝了少量酒。
用餐完毕后大家相继离开,温某走出饭店后却突感身体不适。李某见状告知其余人,并由其一人开车载温某去医院救治。但李某住在外地,对道路不熟悉,导致来回绕路。温某于14时左右到达医院,经积极抢救治疗1个多小时,仍不治身亡。经司法鉴定,温某符合饮酒、聚餐诱发冠心病猝死。
出租车司机周某在营业时被一辆宝马车追尾。因车辆受损、乘客受伤,周某随即报警。周某称宝马车上下来一男(图某)一女(杨某),两人均有酒气。
经查证,杨某和图某当晚和朋友喝酒,离开时,杨某将自己的车交给图某驾驶,自己坐在副驾。图某在驾驶过程中追尾周某的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杨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王某酒后,让朋友任某送其回家。任某开车不老练,连续“磨”几次,都未能将车从车位上开出来。王某见状“挺身而出”,将车从车位上挪至道路上行驶约11米,准备交由任某驾驶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小编最后提醒大家:
小酌怡情,大饮伤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