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十个全市法院保护老年人权益典型案例之一】-【案情:高某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结果: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6万元】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十个全市法院保护老年人权益典型案例之一:高某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依法严惩“高额返利”诱骗老年人钱财的犯罪
【案情与裁判】
基本案情:2017年3月至2017年11月,被告人高某辉受雇佣担任南平市建阳区老妈乐食品商行店长,期间其未经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批准,通过送小礼品、集中宣传、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投资“老妈乐”,对外宣称“老妈乐”将打造老年人一站式购物网站,购物成为会员后可以获得高额返利,并承诺在一定时期给付回报,公开向社会吸收资金。截止案发,被告人高某辉先后向社会不特定对象36人吸收资金388万余元,后高某辉将相关款项按上级要求汇入指定账户,同时将相应返利支付给集资参与人,目前尚余227万余元未归还。
处理结果:建阳法院依法认定被告人高某辉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6万元,并继续追缴被告人高某辉非法吸收的款项发还各集资参与人。
【案例分析】
“老妈乐”以“小恩小惠”博取老年人的信任,进一步通过“高额返利”诱惑老年人将养老钱放在经营者手中,以供经营者私人挥霍。“老妈乐”从创办初衷就是为了骗取老年人钱财,老年人一旦将养老钱交由犯罪分子处理,最终必然是“血本无归”的结局,对老年人的身心都将造成巨大的伤害,甚至一病不起,对于他们晚年生活的影响将是毁灭性的,对于此类犯罪应当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