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女子生育被罚9.3万元社会抚养费,诉至法院后反而成为了一名失信被执行人。
有网友表示疑问,国家不是早就停止征收社会抚养费了吗?怎么这名女子还要被罚这么多钱?
近日,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因“调剂”超生孩子事件引发全网关注。
同一时间,细心的网友又扒出全州有一单身女子未婚生育,竟然被罚9.3万元社会抚养费的事实。
但该女子拒不认罚,诉至法院后却以败诉告终。
之后,该女子成为了一名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申请人就是全州县卫健局,执行金额为93993元。
众所周知,早些年我国实行计划生育,超生是违法行为,但在2021年8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
如今,国家提出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这也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最核心的修改。
为何该女子被罚9.3万?
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规定了妇女有选择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在生育这件事情上来说,未婚生子的行为本身并不构成违法;
但未婚生育的子女在法律上属于非婚生子女,不符合《中国人口计划生育条例》中的规定,因此属于违规行为。
且根据条例规定,非婚生子女的父母需要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不过自从2021年国家实施三孩政策以来,一系列配套措施颁布实施,如取消社会抚养费等。
但是,全州女子未婚生育事件发生在2019年,当时社会抚养制度还未取消,因此向其征收社会抚养费是符合当时法律规定的。
由于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不确定性,具体数额常常会因为地方性政策的改变、当事人实际收入水平的差异,和不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情节有着较大的差异和变化。
社会抚养费一般按照前一年户籍所在地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3倍来征收,对于高收入人群则按照当事人年收入进行征收,最高标准为9倍。
而根据《全州县2017年统计公报》显示,2017年全州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991元。
以此为标准,全州女子未婚生育被征收9万余元的社会抚养费,并未超出当时法律所规定的合理范围。
总而言之,国家鼓励生育,是在婚姻家庭范围之内,目的也是为了保障子女最佳利益、维护婚姻家庭制度和社会道德秩序。
如果开放女性单身生育,也就是变相地将婚姻与生育解绑,就我国目前实际情况而言,不仅太过冒险也会因此产生诸多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