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在刑事案件的辩护中,长期以来,刑辩律师重视更多的是定罪、定性和主刑量刑(如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及死刑的量刑)。对于附加刑中的财产刑却经常忽视;然而,近年来,随着严重暴力性犯罪减少,经济类犯罪、经营类犯罪、财产类犯罪、网络类犯罪等犯罪类型的发案量明显增多,这类犯罪在处罚中往往都规定了财产刑的独立或附加适用。尤其是在有组织犯罪中,如涉黑涉恶案件因法律的规定以及“除恶务尽”、“打财断血”的政策需求,财产刑更是其处罚的重点,自然也是辩护律师的辩点,而这则需要辩护律师财产辩护意识和能力的提高。现结合自己办理案件的经验,就刑事案件之财产辩护谈以下浅见。 一、财产刑的种类 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分子的财产为惩罚内容的刑种,按《刑法》规定,刑罚处罚中的附加刑有三类: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而附加刑中涉及到财产刑的就是罚金和没收财产。当然,在刑事案件办理中,还涉及到退赃、退赔、返还财产、损害赔偿、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禁品、没收作案工具等涉及财产处置情形,而这些是依法对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