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8-05 2022
    百问通
    一、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益引发的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裁判规则   案外人以其对执行标的享有所有权或者其他足以排除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益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进行审查,因此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一般应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审查:   1. 审查执行法院是否为执行标的首查封法院,对于具有下列情形的,应裁定驳回起诉: (1)执行法院采取首查封措施,但已丧失处置权的; (2)执行法院既未采取保全措施,也未获得处置权的; (3)执行法院采取轮候保全措施,但未获得处置权的; (4)执行法院为受指定或受委托执行的法院,但对执行标的采取的执行行为系上级法院作出的; (5)执行标的已经执行法院处置,并为执行案件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受让,且已执行终结的; (6)执行标的已经执行法院处置,并由执行案件当事人受让,该执行案件已经执行终结的。 裁定驳回起诉后,案外人的权利救济以及执行法院作出的执行异议裁定,应当依照《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引(一)》(以下简称...
  • 08-05 2022
    百问通
    6月10日凌晨2点40分许,唐山市某烧烤店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经初查,犯罪嫌疑人陈某志对一名用餐女子进行骚扰并殴打对方,随后其同行人员也对该女子及其三名女性同伴进行殴打。现场监控视频显示,打人者手段凶狠,肆无忌惮,令人发指。 问题来了,如果犯罪嫌疑人说:我喝醉了,记不得了?那么,醉酒能否成为从轻减轻免除刑事处罚的理由? 答:醉酒不是减轻或免除处罚的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以下来源:澎湃新闻 6月10日晚,澎湃新闻记者以“女性”“殴打”“搭讪”“骚扰”等为关键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出多篇相关裁判文书。 多名女子拒绝搭讪骚扰被殴打 ▶▶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判决书([2019]皖1202民初7444号)显示,2019年4月26日1时许,武小艳(女)和朋友孙娇娇、赵娟在阜阳市颍州区清河东路全统永和豆浆店吃饭,同在该餐厅就餐的男子谷怀东来到武小艳等人餐桌前搭讪,期间与孙娇娇发生言语冲突并对孙娇娇进行...
  • 08-05 2022
    百问通
    导读: “唐山打人事件”的旁观者成为另一个议论的焦点,某知名女演员也加入了吐槽一方。“见义勇为”再次通过个案被推上风口浪尖,而与“见义勇为”息息相关的“正当防卫”“互殴”就成为了聚焦的中心词。 一个社会中,正常的生活、秩序应该是可预期的,并根据法律的指引规范自己的行为,也默认他人都会根据法律的指引行事,从而各自获得一种持续、稳定的安全感。但如果人们观念中的生活、工作秩序变得不可预测,出去吃顿饭都觉得不安全,人们对自身安全无法获得稳定心理预期,就会人人自危,暴力事件频发,基本秩序必然受到冲击。 社会基本价值的维护,固然有法律的规制,更重要的是人们对司法机关惩治不法行为的信任,以及社会大多数人对基本价值的认可与维护。 “唐山打人事件”在网络上继续发酵,有一位网友向我提出一个问题:为什么坏人都是成帮结对、热热闹闹、招摇过市、风光无限、手眼通天,好人都是心事重重、形单影只、默不作声、忍气吞声? 如今为何“见义勇为”这种传统美德成为了...
  • 08-05 2022
    百问通
    从2013年到2011年,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1421.7万件上升至3351.6万件,结案标的额已达到46.7万亿元。 民商事案件数量及标的额持续增长的背后,违背诚信、恶意逃债的手法令人眼花缭乱,单一法律学科的运用,难以应对目前复杂的形势,常规的诉讼策略、执行措施、法律手段很难对付专业化的"老赖"。 目前,逃债的典型手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设立"空壳公司"、"欺骗幽灵"、恶意设置出资认缴期限、关联公司人格混同、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清算义务人怠于清算、恶意侵权、欺诈注销、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无偿转让财产、高价购买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放弃担保、虚假诉讼、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虚假离婚等,不一而足。 遇到狡猾的老赖,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了吗? 答案是否定的,能打败魔法的还有“兵法”!...
  • 08-05 2022
    百问通
    近期,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对一家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重庆市律师协会依规对2名律师的违规行为给予公开谴责的行业处分。希望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高度重视,引以为戒,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勤勉尽责,共同维护重庆律师的整体形象。 关于重庆锦世律师事务所被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重庆锦世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号:25001200710473068 经查,2018年8月18日,重庆某某公司与重庆锦世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事务委托合同,该所违反风险代理管理规定收取费用,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超出了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渝中区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于2022年6月16日对重庆锦世律师事务所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责令重庆锦世律师事务所改正违法行为,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主动退回所收律师服务费中超过30%的部分。 关于罗*华律师被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罗*华 重庆锦世律师事务...
  • 08-04 2022
    百问通
    【裁判要旨】 《公司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该条款自《公司法》于2005年修正以来未发生变化。《全国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即“九民纪要”)并非新的司法解释,而是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旨在统一裁判思路、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规范性文件,其中关于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的规定不涉及是否溯及既往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最高法民申2980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蔡影双,女,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1969年6月7日出生,住福建省晋江市。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庄沧桑,男,汉族,1967年5月6日出生,住址同上。 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路金成,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秦春丽,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中邮证券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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