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企业重组发展基金合伙企业、上海朗宁贸易有限公司等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鲁11民终482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日照市企业重组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地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烟台路26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2MA3CK159D。 执行事务合伙人:山东汉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李一,该公司委派代表。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哲,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浩,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朗宁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196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31666968L。 法定代表人:郭华,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鹏,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山东金天地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天津路4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077416835XP。 法定代表人:陈祥茂,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肖向和与上海婷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案件民事判决书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22)沪02民终1736号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原告):肖向和。 委托诉讼代理人:蒋正群,上海市沪北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毛辰炜,上海市沪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婷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华亭镇浏翔公路6899号2号楼233室。 法定代表人:陈红美,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金敏慈,上海步界律师事务所律师。审理经过 上诉人肖向和因与被上诉人上海婷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婷伟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2021)沪0113民初1450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2年2月8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二审上诉人诉称 肖向和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一审判决主文第二、第三项,改判婷伟公司支付肖向和员工务某、生活费及租金等合计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175,511.60元、退还肖向和服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