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8-16 2022
    百问通
    “名股实债”(或“明股实债”),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而是实务中投资方将资金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投入目标公司,通过约定刚性兑付条款实现退出,取得固定回报的一种投资方式,是企业比较常见的一种融资模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规范第4号》中规定:“……本规范所称名股实债,是指投资回报不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业绩挂钩,不是根据企业的投资收益或亏损进行分配,而是向投资者提供保本保收益承诺,根据约定定期向投资者支付固定收益,并在满足特定条件后由被投资企业赎回股权或者偿还本息的投资方式,常见形式包括回购、第三方收购、对赌、定期分红等。” 01 — “名股实债”的认定与案例 “名股实债”投资交易中,因股权投资协议中写入了固定收益条款,或同时存在债权协议约定固定回报,不符合股权投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基本特征,在争议发生后,“名股实债”必然要接受交易合同是否有效、是否构成让与担保、应认定为股权投资...
  • 08-16 2022
    百问通
    随着新兴科技、数字经济的高速发展,智能网联汽车已超越传统,成为全球汽车产业发展战略方向和制高点。智能化、网联化带来前所未有的便利与美好体验的同时,也带来了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等隐患,助推汽车行业进入强监管时代。   2021年8月12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旨在从最根本的「准入」环节下手,强化汽车数据安全、网络安全、软件在线升级、驾驶辅助功能等管理。   不符合要求的,将可能失去汽车生产资质。   为此,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于2021年9月13日发出《关于开展汽车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等自查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整车生产企业(简称“车企”)限时自查。   本文借自查,看汽车行业监管重点,拟从数据安全的角度,分析监管要求、提供合规建议,供车企参考借鉴。   根据《通知》,本次自查,针对汽车数据安全,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 自查范围   获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许可的汽车整车生产企业。   2. 自查内容 &...
  • 08-12 2022
    百问通
    【导读】 《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在以往最高法院的裁判规则中,该条规定被视为管理性规范,非强制性规范,公司对外担保只要加盖公司印章,原则上均认为有效,例如,最高法院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东港支行与大连振邦氟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振邦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2012)民提字第156号】中就认为:“上述公司法规定已然明确了其立法本意在于限制公司主体行为,防止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小股东或其他债权人的利益,故其实质是内部控制程序,不能以此约束交易相对人。故此上述规定宜理解为管理性强制性规范。对违反该规范的,原则上不宜认定合同无效。” 但是,九民会议纪要实施后,对于公司对外担保,裁判规则发生了重大变化—— 【裁判要旨】 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担保行为不是法定代表人...
  • 08-11 2022
    百问通
    引 言 2019年11月8日最高法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称《九民纪要》)在现行《公司法》(2018年修正)第20条第3款的基础上,归纳了三种实践中常见的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及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人格混同(参见往期文章《公司人格否认之“人格混同”实务研究》)、过度支配与控制和资本显著不足。(见《九民纪要》第10至12条) 鉴于《九民纪要》对统一裁判思路,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等方面的影响和意义,为充分理解和把握纪要的内容和精神,笔者结合司法实务,对《九民纪要》归纳的过度支配与控制情形及法律后果——“纵向否认”与“横向否认”进行研究与梳理,以期为实务提供参考。 一 什么是过度支配与控制 《九民纪要》第11条第1款规定:“公司控制股东对公司过度支配与控制,操纵公司的决策过程,使公司完全丧失独立性,沦为控制股东的工具或躯壳,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当否认公司人格,由滥用控制权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理解与...
  • 08-11 2022
    百问通
    关系公司及员工|竞业限制的3个重要问题 (深圳区域为例) ▶▶问题一:离职时,公司让员工签署了承诺书,承诺书载明员工需要在离职后履行竞业限制,且未约定经济补偿,那么员工是否需要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回答:需要。 相关案例: 案号 (2021)粤03民终27724号   案情简介 员工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辞职,并于当日在公司要求下签署承诺书,承诺书约定其在离职一年内非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本人不到与公司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公司内担任任何职务。但承诺书并未约定经济补偿。       法院认为 首先,承诺书内容是员工真实的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故应当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规定,劳动者在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补偿; 因此,竞业限制协议是双务合同,但竞业限制性协议并不因未约定经济补偿而无效,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协议后,可依法向用人单位主张补偿。 *编者提醒:①离职时,要留意核查签署有关文件,避免权益受损。②当与用人单位签署有...
  • 08-02 2022
    百问通
      目  录     一 公司设立纠纷概述及案由判断 (一)公司设立及纠纷案由概述 (二)公司设立纠纷案由如何判断 二 发起人设立合意与设立行为效果 (一)约定设立公司的合同效力及解除 (二)发起人出资权益被侵害的维权思路 (三)发起人协议与公司章程的效力之争 三 设立中公司责任承担与利润分配 (一)设立中公司交易行为的责任承担 (二)设立中公司产生的利润如何分配 四 设立瑕疵补救与设立失败后果 (一)公司设立的形式与实质之辩 (二)被冒名股东申请撤销设立登记 (三)公司设立失败时实际损失的认定 本文以生效判决作为研究对象,梳理公司设立阶段常见纠纷裁判规则,并结合司法实务总结“避坑指南”,求教各方并以飨读者。 一、公司设立纠纷概述及案由判断 1 公司设立及纠纷案由概述 公司设立是指公司发起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广义上的公司设立还包括设立前的公司主体资格认定、设立中公司各方权利义务约定、设立时的实体和程序要件等问题。   设立公司过程中,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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