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尧诈骗案 ——接触式婚恋诈骗中非法占有目的的审查 【裁判要旨】婚恋诈骗是近年来较为常见的一种诈骗方式。以是否与被害人线下接触为标准,婚恋诈骗可以分为接触式婚恋诈骗与非接触式婚恋诈骗两种。较之于非接触式婚恋诈骗,接触式婚恋诈骗由于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不仅产生物理空间的线下交际,而且建立起了一定程度的婚恋关系,其间的经济往来是否构成诈骗罪存在较大的认定难度。作为转移占有型财产犯罪,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区分诈骗罪与民间借贷的重要界限,也是婚恋诈骗案件审理的难点,对这一主观要素的判断可以通过审查预备行为、被害人情况、钱款流动情况等方面综合审查。 案号 一审:(2020)沪0115刑初2710号 二审:(2020)沪01刑终1726号 【案情】 公诉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陈尧。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8月,被告人陈尧通过交友软件搭识被害人徐某,以谈恋爱为名骗取徐某信任后,谎称母亲病重需借钱救治,于2019年8月2日骗得被害人徐某钱款1万元。 2019年7月,被告人陈尧通过交友软件搭识被害...